国阵需要向柔佛选民解释为何他们支持提高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和罚单金额。其中企业罚款和罚单金额分别提高到20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而个人罚款和罚单则分别是10万令吉和1万令吉。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修正法案,增加罚款(被法庭定罪后)和罚单金额外,人们也可被处以最高7年监禁的刑罚。
当局可随意执行如此严厉的罚款和罚单金额,卫生总监被授予不受约束和无限的权力,而这一切在相关修正法案下不能被质疑或挑战。有鉴于执法所获得的严苛权力,及当局将落实更严厉的罚款和罚单金额,希盟和行动党遂站稳立场在国会里反对这项修正案。
有两个根本原因使我们不支持这项修正案。首先,政府在不诚实地试图将责任归咎于人民,以逃避掉他们因管控疫情无力而造成近3万3000人丧命及约350万人确诊的责任。其次,对于无力承担如此沉重的罚款和罚单金额的一般民众和小企业而言,严厉的罚款金额可能对他们的生计和生存造成毁灭性影响。
不是每一名马来西亚人都像部长那样富有,承担得起1万令吉罚款,也不是每一家企业可在被处以100万令吉罚单后仍能继续生存。政府应该要承认对疫情的失败管理,并为他们的无能负起全责。政府应对新冠疫情的受害者予以同情,有效管理将从大流行转化为地方性流行病的冠病,接受社会需与新冠病毒共存的现实。
如此严厉的惩罚,加上执法人员的严苛权力,将给经济全面复苏带来额外障碍。为了挽救生命和生计,我国需采用全政府模式来做出应对,而不是指责或使人民变成疫情爆发的罪魁祸首。
联邦政府拟在3月12日柔佛州选后,辩论和批准修正案的做法很是狡猾。显然的,政府为了避免争议和此课题对选举造成的不利影响,才会拟定待柔佛州选后再通过这项修正案。为此,包括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在内的国阵需阐明他们是否支持此损害人民利益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