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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魏家祥看不到飙车党和酒驾之间带来的致命事故存在着巨大差异,并需要对飙车党施加和酒驾同样的惩处,则他并不适任交通部长

最近,槟城发生了一场涉及飙车党非法赛车的事故,造成5死2伤。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前董事沙林(Shahrim Tamrin)曾引用警方数据指出,自 2009 年以来,飙车党多次造成致命事故,死亡人数已高达 1万2000 人。如此大量的死亡人数,对我们而言不啻是一种损失,浪费了年轻的人才和人力资源。

飙车党在我们的高速公路上非法赛车而造成的致命事故,与酒驾造成的死亡案件,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魏家祥如果看不到它们之间的不同,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对飙车党施加和酒驾一样的惩处,那么,他就不适合再担任交通部长了。

显然的,飙车党已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并危及无辜驾驶者的生命和生计。一般上,当出现如此多的死亡人数时,任何负责任和称职的交通部长都会立即采取行动。遗憾的是,魏家祥并没有对解决飙车党带来的危险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意愿,不如他处理酒驾问题时的态度。

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使用者为212人,2019年39人,2018年191人,2017年212人和2016年461人。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和 2018 年 12 月的全球道路安全报告显示,马来西亚的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只有不到 1% 与酒精有关,是全球最低的国家之一。

飙车党相关的致命事故导致 1万2000 人死亡,与酒驾相比造成更多的死亡。马来西亚警方数据显示,自 2014 年以来酒驾占道路死亡总数的百分比最低,2014 年为 2.89%、2015年3.41%、2016年3.31%、2017年0.86%和2018年 0.85%。而2011 年至 2021 年 7 月期间,马来西亚道路上只有 69 起酒后或药物影响下的驾驶案件造成致命车祸。

魏家祥曾修订1987 年道路交通法令第 41 条文,对鲁莽或危险驾驶而造成的死亡案提高惩处,把罚款增加至5万令吉,和/或 5 至 10 年的监禁。而第 44 条文——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导致死亡者,则施加更严厉的处罚,第一次犯罪可处以 5万至 10万令吉的罚款,和最低 10 年/或最高 15 年的监禁。

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造成伤害但不死亡的处罚,已增加到 5万令吉和/或 7 至 10 年监禁。醉酒或吸毒驾驶者将面临最低 1000 令吉(最高 5000 令吉)的罚款,和/或两年以下的监禁。

魏家祥应该对非法的飙车党施加与酒驾相同的惩罚,因为飙车党对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无辜驾驶者已构成明显且急迫的危险。魏家祥当初对酒驾行为采取强而有力的对付行动,是否因为这是其政治老板的命令?若不,则为何对普罗百姓想要,却不是其政治老板想要的对付飙车党一事上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