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溪侨华区巫统州议员卡玛鲁查向雪州议会议长杨巧双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议会研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行性,这足以证明巫统提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已成为事实。就如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魏家祥之前所承诺的,若巫统在马来西亚提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建议,马华将重新检讨他们在国阵里的位置,那,现在的马华可否会履行诺言?而这种检讨是不是意味马华将会脱离国阵?
巫统在雪州州议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的动议,应验了巫统是真正推动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始作俑者。民主行动党挑战魏家祥检讨马华的地位且退出国阵,否则,他便是一个没有原则的骗子,应该从政坛上引退。
同样地,甫中选的安顺区新任国会议员马袖强较早前言之凿凿地表示,投他等于投给国阵,也等同投给伊法的反对票。但,随着巫统如今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行性,马袖强可否会因为没有遵守竞选承诺而辞去国会议员的职位?显然的,主导国阵的巫统并没有反对落实伊法。相反的,黛安娜与民主行动党的原则一直一致,在安顺投票给黛安娜和民主行动党,也就是投给反对伊法的一票。这不同于投选马袖强,他并非站在民政党的立场竞选,而是在国阵的旗帜下出征,黛安娜则是站在民主行动党火箭的标志上。
若马袖强不敢为其没有坚守大选竞选承诺辞掉国会议员一职,那,至少马袖强和魏家祥应要拒绝任何内阁委任,直至巫统撤回在雪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提呈动议。这将能够证明马华和民政党的诚信,尤其在反对伊法上的真诚承诺,否则只是证明他们眷恋部长一职,选择个人利益多于公众利益。
民政党和马华一直在为支持吉兰丹实施伊法的巫统辩护 ,却反对伊斯兰党同样做出同样的事情,显然他们是在 “讲一套做一套”,持双重标准。首相署部长加米基尔于2014年3月27日在国会中针对伊斯兰党煽动吉兰丹穆斯林落实伊斯兰刑法展开辩论。加米基尔说,联邦政府准备好在吉兰丹实施伊斯兰法,因为1993年吉兰丹巫统议员已通过伊斯兰刑事法,修改州内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
如今,巫统再次采取同样的方式要求雪兰莪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为了掩饰马华缺乏勇气批评巫统在吉兰丹支持实施伊法的行为,马华依托于控制主流媒体,扭曲和制造谎言。作为国会最大党,巫统拥有88名国会议员,他们拥有实施伊斯兰刑事法成功与否的决定权。马华前总会长蔡细厉曾发表支持民主行动党的这番言论,遗憾地主流媒体并没有刊登。蔡细厉说,这是唯一的逻辑,马华必须说服巫统不应支持伊斯兰党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马华和民政党不断为巫统辩护,但行动党立场却非常鲜明——无论是伊斯兰党或者巫统,不管是在吉兰丹内或以外,对象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行动党一律反对落实伊法,因为这已违返宪法。马华和民政已有出卖人民权益的前科,必须引以为鉴。
为何巫统不在安顺5月25日投票日前提出动议,而选择在投票日之后才提呈?安顺选民必定感到后悔,因为投错了一个支持伊斯兰刑事法的国阵。
|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