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希望联盟的竞选宣言《希望宣言》,大幅度深化联邦分权于东马两邦的政纲,比第十三届民联《橙皮书》更明确地阐明有关政治、经济改革

希望联盟的竞选宣言《希望宣言》,大幅度深化联邦分权于东马两邦的政纲,比第十三届民联《橙皮书》更明确地阐明有关政治、经济改革。

《希望宣言》有关东马的部分,其精髓在于提供一个完整的落实东马权益路线图。首先,承诺(40)被列为百日十大新政的其中一项,阐明希盟新政府将在执政的首一百天内,成立「检讨并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

希盟规划的落实东马权益的路线图如下:

一,首一百天执政内,成立「检讨并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由来自联邦政府、沙巴政府和砂拉越政府,并在相关事务有专业能力的代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在以下各层面研究并提出纠正措施:

  • 《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在现行立法的地位;
  • 致力通过国家教育体系加强人民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理解 ;
  • 在马来西亚三邦实行联邦制概念;
  • 沙砂对国家天然资源,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权利;
  • 将适当的行政事务归还为州权力;
  • 沙砂对于国家拨款的权利;

二,在这个内阁特委会成立后的6个月内,必须向新联邦内阁呈交,国阵旧政权治理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是否履行的详细检讨报告,以尽速采取行动落实。 并且,若旧有1963年契约在东马分权方面不够完善,就一并提出检讨和改革。已经在希盟领导层设想中的,抱括:

  • 更多的州主权-把教育、卫生、交通、社会安全及旅游列在州权限或州与联邦共同权限之下,这些要素对打造沙巴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及公义至关重要,不再由联邦政府全权控制。
  • 更多的收入分配——财政分权是整个权力下放的最重要议程。没有资源来维持,即使是州拥有重要立法权,最终也得将之让出。例如,沙巴曾经握有卫生的权力,但因为没有财政资源,最终于1970年交给联邦政府。在新政下,沙巴获得20%的石油税和50%的收益分成。这肯定比联邦宪法规定的第112C和112D条第V部分附则10来得更好。

三,该详细报告一旦提呈给内阁后,该委员会也一并负责后续监督以落实建议。从这个内阁特委会的设立为出发点,沙巴和砂拉越才有望获得资源平等,以及地方分权,从而平衡南中国海两端的发展鸿沟。

改朝换到,必须备有制度创新,才有意义。这是组成新联邦的时机,所以我们要有『新的交易』。我的理想是,这可以是1962年政府间委员会报告(Inter Governmental Committee Report)的2.0版本。以此为基础,促成新政新联邦。

民主行动党沙巴州秘书兼西里丹绒州议员陈泓缣
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在亚庇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