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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刑事法典》第309条文,并将自杀未遂去除刑事化

联邦政府必须采取进一步基本举措,结束此项过时的法律,并将自杀未遂去除刑事化,确保他们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支持,而不是被视之为罪犯。

昨天,我们和美里医院心理专科医生Dr. Ravivarma Rao Paniselvam一同会见新任法律及体系改革部副部长蓝卡巴星,主要还是探讨上述议题。

交流中,我们得到了有关部门正面回应,同时承诺将督促和妥善解决这项问题。其实,类似议题的改革和修正法案并非新鲜事,包括英国、新加坡、印度、纽西兰等全球逾60个国家已针对自杀未遂修改法律,确保他们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支持,而不是被视之为罪犯,甚至入狱服刑。

2021年10月,时任卫生部第二副部长艾伦达干曾于国会告知,政府已开始着手自杀未遂去除刑事化的举措,但需要在刑法方面进行一些调整。

2022年3月,总检察署当时对外声称刑事法典修正案和自杀未遂去除刑事化的提案,仍在研究阶段。

根据有关部门最新数据显示,从2018年至2021年6月,法庭共接获902宗自杀未遂的起诉案件。这不仅是在浪费法庭,还可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

这种不合时宜的法律并无法有效解决自杀未遂的问题,甚至阻止这些脆弱群体在关键时期寻求帮助,从而增加他们轻生念头的可能性。

而且,现有的法律对于心灵脆弱人士是具伤害的,并且可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甚至促使他们选择更暴力且不可挽回的方式来伤害自己,以免在自杀未遂之下遭到犯罪起诉。

将自杀定罪并不能挽救生命,也没有证据表明将自杀定义为犯罪是可以起到遏止作用,实际上可能还会产生非常负面影响,甚至无法让他们进一步得到心理上辅导帮助。

与此同时,将自杀定义为犯罪行为,更不能解决因心理健康不佳和生活条件艰苦等导致个人企图轻生的潜在因素。尤其近年来疫情期间,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以往的政府似乎对导致轻生念头和自杀行为的风险因素缺乏知识及理解,使到这些本该受到保护的脆弱群体错过了修正法律的紧迫性,免受不公正的起诉。

鉴此,联邦必需停止拖延,应该加快步骤落实有关刑法的修正案。

我们促请新政府将之作为优先关注事项,尽可能在下一次国会召开时提呈该修正案。同时,政府必须立即宣布暂停所有对自杀未遂和企图自杀的起诉,同时国家自杀登记处也必须立即制定有关针对性措施,以应对当前不断上升的自杀率。

我们知道,自杀未遂去除刑事化举措之所以会拖延,是因为当《刑事法典》第309条文废除后,其他相关法令需要一并强化并改进,所有这些都必须在同个国会期间内完成。但我们认为政府能够先提呈废除刑法第309条文的法案,其他强化法令的举措仍可随后逐步提呈。这主要是在研究有关替代法案同时,以免自杀未遂人士在这段期间被提控。

至于废除有关刑法是否存在缺漏,政府可以在行政上指示警方援引《精神保健法》第10条文,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观察。

政府必须确保立法和进步社会发展是一致的,以建立一个能为脆弱群体提供保护的国家,让他们可以在毫无惧怕、担忧和犹豫的情况下寻求心理健康方面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