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政府因为读者留言却去惩罚媒体严重违反社会公义,更导致原本就已经摇摇欲坠的国盟大失民心。
国盟政府因为读者留言却去惩罚“当今大马”媒体的行为虽然成功将“当今大马”定罪,可是该网媒短短四个小时的众筹成功吸引数千人捐款,款项更突破55万令吉大关,这突显了国盟政府已经大失民心,更引起国际舆论的鞭挞,绝对得不偿失。
“黑狗偷吃、白狗当灾”不合逻辑
基于公共利益及人民有知情权,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应该向人民交代为何政府撤消前沙巴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涉及近4亿令吉的46条贪污案件而非去提控报导新闻的媒体,这种仿佛“黑狗偷吃、白狗当灾”的做法不合逻辑,总检察署的做法很明显的已经违反了社会公义。
吁废除证据法114A条文
除了因为读者留言导致媒体遭殃不合常理,我也呼吁政府响应国际人权组织的号召,尽快召开国会以废除违反联邦宪法的1950年证据法令114A条文;该条文把控方举证责任从控方转移到被告,明显的违反了“任何人都是清白直到证明有罪”(Everyone i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的法律精神。
美国及加拿大多国使馆皆发表声明不认同国盟政府因为读者留言却提控媒体的做法,这除了将进一步打击我国形象、也严重影响我国吸引外资的吸引力,为了亡羊补牢,维护新闻自由及废除践踏人权的法律是政府必须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