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政府决定将大道收费调涨的决定展延至2017年年杪之后,显示了国阵终于向民众压力低头,因为民间的怨气随着汽油及食用油飙涨而高涨。公共工程部部长法迪拉昨日说,内阁在10月12日议决,展延所有原定将在2016及2017年调涨的大道过路费。这与他本身于2016年11月1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我的提问时,所给予的答案是完全相反的。当时他的答复是以下的4条大道,是可以在明年起调涨其收费:
- 柔佛州东部疏散大道(EDL)
- 加影芙蓉大道(LEKAS)
- 士乃迪沙鲁大道(SDE)
- 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法迪拉说,若大道延迟调整收费,联邦政府于2017年就得对4大道做出5977万令吉的赔偿。而在2017年的财政预算案之中,并未预留赔偿金予大道公司,换言之,普罗百姓就得自行承担大道涨价带来的冲击。
很明显的国阵正努力地将伤害程度减至最低,他们为了避免民众的反对声浪,而称联邦政府将会吸纳这5977万令吉的赔偿,作为展延大道调涨的赔偿。这对消费者而言算是一场小胜利,因为尽管我们不需要直接缴付调涨的过路费,但是全马来西亚的人民依然需要为这笔透过联邦政府支付的5977万令吉赔偿埋单。
当这笔5977万令吉的赔偿并没在2017年财政预算中拨出,那么法迪拉可否指出这些钱要从哪里来?难道是以延长四条大道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赔偿?就好像南北大道额外延长20年的特许经营权,从2018年延长至2038年。
最重要的课题是过路费的特许经营权乃违背公众利益,只是让全马人民花钱图利朋党公司。行动党并没有反对经营者赚回他们的投资及建筑成本,但为何他们却可获得交通流量担保、利润担保甚至是在收回原有的建筑费后仍旧继续收集超额的暴利?
缴交公积金者宁可选择免过路费的南北大道,亦不妄想天开地想从大道公司投资的49%股权中获取10%回酬。
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权有悖公众利益。法迪拉却称,大道公司不是朋党,因为它在2011年已经私营化,现在联邦政府掌握51%的股权,公积金局者占49%。
显然的,法迪拉正在玩弄政治游戏,或者是他装着不知道大道公司或UEM在进行南北大道工程时背后的龌龊历史。在大家的认知中,南北大道毫无疑问就是一个朋党的计划。无论如何,面对种种疑点,我愿意将利益归于法迪拉,相信来自砂拉越而非西马的他,并没有牵涉其中及不清楚事件的进展。
法迪拉也说,公积金局在大道公司的投资,为公积金的会员们提供了稳固的报酬,让大家每年能够得到10% 的回酬。而大道收费在过去11年亦没有再提升。我挑战法迪拉去询问1455万个公积金会员,问问他们要选择免过路费的南北大道,亦还是不妄想天开地想从大道公司投资的49%股权中获取10%回酬。
我相信公积金会员一定会与全体3000万大马人站在一起要求一条免收费的南北大道。当所有南北大道59亿令吉的建筑费及投资早已经回本,继续征收过路费是不公义的措举,因为征地的费用早已经由联邦政府承担。
法迪拉较早前说截至2015年底,南北大道所收集的总过路费是363亿9000万令吉。而且,2015年为了阻止大道过路费调涨联邦政府已经共赔偿给大道公司9亿1710万令吉。换言之,大道公司所收到的363亿9000万令吉的过路费已经高过建造费用59亿令吉的6倍。
即便我们把道路维修、扩建,这些额外成本也不可能高过向公众所收到的363亿9000万令吉过路费。因此,过路费必须取消。作为利益问责,大道公司却没提起每年在南北大道的维修成本到底是多少,这不是应该仔细认真审核的吗?既然大道公司已经投资回本,那为何过路费却没有因为只剩下维修成本而调降呢?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