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民众并非罪犯。他没有捏造事实、没有诽谤、也没有煽动社会情绪,只是误判了警笛声。警方作出解释已足够,将普通民众因误解而拉入刑事调查,完全不可接受,等同滥用法律制造寒蝉效应。难道马六甲警方真的没有更严重的罪案需要处理?
更令人愤怒的是,上个月吉隆坡一间俱乐部警方取缔行动中,一段未剪辑、清楚显示多名男子裸体画面的偷拍视频外泄并广泛传播,严重羞辱当事人、侵犯隐私、践踏人权。然而至今,没有任何警员被公开调查、停职或追责。这种选择性执法,是制度性的虚伪。
为何普通民众因转发交通视频被调查,而泄露裸照、严重伤害公民尊严的执法人员却被全面保护?难道法律只用来对付人民,而不是约束权力?
“警方可以拍摄,民众不可以”的说法,不仅荒谬,更是傲慢至极。这种双重标准正在迅速摧毁社会对执法机关的信任。
我要求政府立即停止这种以法律为工具的恐吓文化,并明确表态:只要不妨碍执法,民众有权拍摄、记录及现场直播警方行动。这不是特权,而是公民权利,也是民主国家中确保透明度与问责制的基本做法。
如果警方真的是依法、正当、透明地执法,就不该害怕镜头。真正该害怕的,只有滥用权力的人。
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于2025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新闻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