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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霹雳州政府违背前首相土地合法化 诺

我谴责警方昨天(5/8/15)于霹雳州政府大厦外大肆逮捕39名和平集会者。

参与集会的组织,农民自救大联盟及霹雳农民自救会有权提出他们合理的诉求,即“耕者有其地”,土地合法化。

早在2008年,时任首相敦阿都拉就已经在当年的农历新年期间,在美罗的冷水河接见了大批农民,也亲自答应他们会照着之前在雪州乌鲁音的作法来幇助他们把耕地合法化。

所谓的“乌鲁音模式”就是州政府会将土地以长期,通常是30年的租赁方式,有系统地把农耕地合法化。

因此,霹雳州州政府若继续漠视农民们的诉求,便是违背了国阵政府之前对他们的承诺。

民主行动党的多位州议员都屡次在州议会就土地问题为民请命。在我的争取下,霹雳州政府于2014年11月4日的行政议会也通过了由霹雳州农业发展局(“SADC”)把土地长租30年给双溪古月区的75名耕农。可是,美中不足的是,每名菜农只能分发到5英亩的租地。这对那些已经在超过5英亩土地长期经营并且已经投资了大量金钱的菜农有欠公平。5英亩土地并不足以让菜农们大展拳脚以现代化的手法经营土地。

再者,随着去年上诉庭宣告《2012和平集会法令》的第9(5)条文违宪后,和平集会召集者已无需给予警方10天通知,因此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的第143条文来对付集会者是违反他们的宪赋权益的。第143条文通常只适用于使用暴力的示威者。

我促请州政府拿出政治意愿和诚意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法律局主任兼双溪古月区州议员梁卓经
于2015年8月6日(星期四)在怡保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