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一名17岁少女在居銮一家著名的酒店遭9名士兵轮奸,受害者在今年1月16日向警方报案前几天企图自杀。
9名男性嫌犯随后被明吉摩军警队移交到居銮地区警察总部调查,并延扣7天直到2018年3月1日。
令人震惊的是,据媒体2月25日报道,受害者被发现已经怀孕九周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深感难过,并谴责他们的罪行,我呼吁有关当局彻底调查这宗性侵案件。
在马来西亚,2006年至2015年间,警方共接获29,698起性侵案件的投保(见表),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8起性侵案件发生,但这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性侵案件并没有投报予警方。
我们女性到底做错了什么?
人言可畏,许多受害者害怕社会的眼光,因此宁愿保持沉默,责备性侵案受害者的文化也让她们羞于启齿,甚至害怕面对舆论压力。
因此,提供更具社会关怀和人性化的报案机制迫在眉睫,我促请内政部、警方和卫生部通过医院加强及优化整个报案机制,确保受害者在整个过程中有安全感。
此外,仅仅只有7%的定罪率,根本无法让性侵者相信自己的勇敢投报能让凶手绳之以法。马来西亚对于性侵相关的法令也过于片面,甚至是乏善可陈,往往无法确保犯人被定罪,例如:要被性侵的受害者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同意发生性行为。
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认真看待,及采取相应行动来改善性侵案报案率低的问题。
|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宣传秘书兼士乃州议员黄书琪 于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在新山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