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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人宿舍法令(466法令)冲击严峻 建议制定全国性指南按可行性执行

4月7日下午,我会见柔州地方政府及房屋行政议员拿督阿育嘉米尔,反映相关严峻条文的不合理,要求制定指南,制定全国性指南,按可行性来执行。

1990年工人宿舍及设施最低标准(2019年修正)法令(俗称466法令)于2020年6月1日生效,政府提供3个月的宽限期,目前全国性严格执行。

在我国一些二线城市,因为根本不存在大型集体宿舍(dormitory),雇主难以为工人准备能符合466法令最低标准的新宿舍。国内现实情况是,大部分的工人宿舍都采用年久的店屋装修而成。如果要求雇主立即把工人宿舍迁入新宿舍,有关店屋将被搁置,也产生另外一种问题。

新的工人宿舍法令在执法可行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对经济复苏已经造成巨大冲击,需要联邦政府的重视,以便通过制定全国性执法指南来加以纠正。

我要求人力资源部制定划一的指南,同时放宽执行466法令,以便在疫情冲击期间减轻雇主的负担。

外劳宿舍问题需要宽容处理,尤其是没有符合条件的宿舍的二线城市。

在与拿督阿育嘉米尔的会谈中,我提出四项可行性建议:

  1. 地方政府提供 *统一* 的工人宿舍装修图测,以便不必支付动辄数千元给一份新图测。
  2. 地方政府向雇主收取 *统一* 的收费标准,以避免各种刁难和索取贿赂的风险。
  3. 现有条例要求工人宿舍必须有入伙准则,然而数十年的店屋可能无法提供各种文件,因此,既然地方政府已经多年来征收门牌税,就应该接受以门牌税收据来取代入伙纸 (完工以及落成准证,CCC)。
  4. 采取执法行动时,地方政府和人力资源部应先给予规劝和宣导为目的,因此不需要直接开罚单。

我在2020年1月14日到布城人力资源部会见当时的部长古拉,也就此课题,尤其是农业领域的工人宿舍问题提呈建议并获得部长支持。

今年3月12日,我也就外劳宿舍需要重新提呈图测所面对的问题,发函市议会主席要求宽容处理,允许业主不需要通过费用昂贵的中间人进行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