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是接纳中央接管固体废料政策——《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的其中一个州属。但是,此法至今,却依然没有在柔佛州全面落实,徒增公众对固体废料管理的疑惑。
例如说,在上一季最后一次会议中,地方政府部门书面回答我的提问时承认,该部门至今还没有发出任何回收业执照给任何业者。不过,该部门统计全州14个县市当中有13个县市境内拥有回收厂,全州一共有66家。
更令人讶异的是,古来市议会管辖境内,竟然只有两家回收厂,但是任何本地居民或路经此地的外地人,都可以轻易的看到就设在大路边或轻工业区内的回收工厂。
令人疑惑的还不止这些,政府部门之间没有协调联系,就连环境局给我的答案也不一样。在去年第一次州议会的书面答复中,环境局针对同一个问题,提供了另一套答案与数字,根据该部门,全柔佛州只有25家回收厂记录在案。
令人关注的是,过去半年来,士乃地区至少发生三宗回收厂起火案,释放出严重有害的厚重毒烟;遗憾的是,相关单位却没有针对违法囤积、危害公共安全的厂商开罚或采取相应行动对付之。
《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第73(2)条文阐述,“仅有依据此法取得执照者,可以收集固体废料、分类、介入处理任何受管制之固体废料之容器……”,与此同时,该法第73(4)条文,也说明慈善组织展开的回收活动得以豁免。
由此得知,所有的回收业都必须依据《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规管、登记,必须强调的是,此法2007年通过,颁布宪报,2011年9月1日落实,而柔佛州在2011年9月1日就已经开始运用此法令。
不过目前来看,柔佛州境内却到处存在不受规管,也没有良好排水设计,大量囤积易燃物的回收中心,严重危害居民的健康与安全。
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部门(PPSPPA)是依据该法成立的监管单位,同时也在2011年9月1日起,全面接管原本由县市政府负责的垃圾、清洁管理权。虽然我个人不赞同把垃圾处理中央集权化,但州政府既然接纳这项在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那就应该确保有人执法,目前的不执法状况,令人失望。
在此,有鉴于私人回收活动已经大大影响公众之利益,柔佛州国阵政府应该确保立即全面落实《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否则,就应该向“中央集权化”的固体废料政策说不!
更重要的是,霹雳州政府最近也决定不让中央接管固体废料管理,证明了民联槟州及雪州政府当初拒绝中央接管垃圾处理是正确的决定。
我仅此呼吁柔佛州政府全面检讨垃圾处理政策,考虑柔佛州是否应该跟随霹雳、雪兰莪及槟城三个州属的脚步,拒绝中央集权处理垃圾问题,同时,拟定更适合柔佛州人民的废料管理政策,而不是让坐在布城办公室,可能连柔佛州14个县市位置在哪里都没搞清楚的单位来管理我们的垃圾问题。
|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政策主任兼士乃州议员黄书琪 于2014年5月4日(星期日)在新山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