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缘罗秀凤因家暴与丈夫离异,前夫私自带走3名子女,她与孩子失联前后报警5次。2021年,吉隆坡高庭将三名孩子的抚养权判予罗秀凤,直到近日她才得知前夫因涉毒入狱。而玻璃市宗教局在未经其同意下,擅自接管了孩子,并将孩子皈依伊斯兰教。今日高庭批准罗秀凤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更指示有关单位及宗教师把孩子归还于罗秀凤。
据了解玻州宗教局是根据玻州2016年通过的伊斯兰法行政法案(父或母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接受罗秀凤前夫单方面为3名子女改教,然而这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虽然宗教事务是州的权限,但是在联邦宪法精神下,州法令不应超越联邦宪法。
宗教局乃至福利部都必须尊重高庭今日的判决,停止利用“疫情”等诸多借口,干预罗秀凤与孩子们团聚。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权益不容被侵犯。
国内未成年孩子被父或母亲单方面改教事件层出不穷,政府应在来临的国会修法,规定未成年孩子改教必须获得父母两方首肯下才能进行,并且在父母字眼后加以说明所谓父母一定是两个人,以避免日后改教是否由父母其中一人首肯的争议。
另外,宗教人士于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外要求“查禁行动党”的示威行动。宗教人士应保持理性思考,并且尊重国家司法和法律的判决。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近日不断发表各种言论,还擅自代表未成年孩子对外发言,一再阻止罗秀凤与孩子相聚,不只侵犯宗教自由,也剥夺了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权益。我谴责莫哈末阿斯里没有站在罗秀凤孩子的立场思考,身为外人却滥用孩子的名义对外发言,导致身处风口浪尖的孩子即无法见到母亲,也得不到母亲给予的慰藉。
此外,罗秀凤事件间接证明了伊刑法与我国联邦宪法有所冲突,而且也影响和侵犯非穆斯林的生活权益。沙比里政府欲推行《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355法案)及《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等伊斯兰法案根本不适用于全国人民。
最后,我再次疾呼国会修法以避免事故重演,确保未成年改教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