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月,我与柔佛州巫统青年团代表拿督凯鲁安化以及哈哈斯林哈欣的辩论中,我清楚表明,我并不反对外国车辆入境费制度,但是,政府必须清楚说明实施这项措施的动机与原因。与此同时,柔佛州政府应该要求至少一半的外国车辆入境费收入,否则,柔佛人民有权直接拒绝落实这项制度。
既然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上周宣布,将会在明年六月开始,率先在新山实施外国车辆入境费制度,联邦政府现在也有必要站出来说明白,究竟他们推动这项政策背后的动机是什么?
如我前述,站在国家与社会安全角度考量,我们支持应该要有外国车辆入境登记制度,收费只是额外附加收入。同时,这笔附加收入应该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上,因为一旦落实外国车辆入境费制度,地方经济首当其冲。
因此,我谨此呼吁柔佛州政府必须拿出勇气来跟联邦政府谈判,至少要求50%的外国车辆入境费收入归纳州财库,不然我们就应该断然拒绝落实这项措施。我们必须记得,马来西亚是联邦制国家,不是中央集权国家。
除此以外,联邦与州政府都应该公告天下,他们将会如何运用这笔额外收入,以目前每天长堤与第二通道的塞车状况来看,政府应该优先解决塞车问题,接着下来,就是解决关卡效率问题。
政府有必要把马来西亚籍劳工每天花在塞车与关卡的时间缩短,只要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可以提升超过20万每天通勤工作的马来西亚人的生活品质。
有鉴于此,我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都不敢向马资源有限公司要求每月从盈余拨出100万令吉,提供长堤免费接驳巴士一事深感失望。既然如此,政府就必须负起改善公共交通的责任。
如果落实外国车辆入境收费制度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要减少新山市中心的堵车状况,那么,政府首先就必须提供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覆盖包括各个旅游景点在内,确保地方经济不会因为这项新收费制度,而面对负面冲击。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政策主任兼士乃州议员黄书琪 于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在新山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