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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德明拒绝透露真相,告诉大家是国家水务委员会坚持要槟州供水机构提高水费的事实,他不啻为民政党内近期内最新的政治懦夫

民政党总秘书兼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梁德明拒绝透露真相,告诉大家是国家水务委员会坚持要槟州供水机构提高水费的事实,他不啻为民政党内近期内最新的政治懦夫。2017年7月23日,梁德明以“揭露一份申请书,看看谁才应该被责备”为题,发出了一份声明,

“我对林冠英发表的声明感到很冒犯,因为他将矛头指向我,指责我以联邦政府之名要求槟州和其他州属一样,必须提高水费。这纯属为欲加之罪,是首席部长对我的诬蔑。”

稍后,我挑战他以诽谤之罪来起诉我,他却以林林总总的藉口来推脱。这是他第一次表现出政治懦夫的行为。2017年7月28日,他再次表现出一样的政治懦夫性格,指责我意图诋毁他,但又不敢起诉我。接着,梁德明试图转移视线,说他已在较早前起诉我诽谤。

事实上,这是民政党在较早前,针对我4年前发表一项相关土地买卖的声明所做出的控诉。我在这份2013年的声明当中,揭露前朝国阵政府卖出的土地是现在希望联盟政府的36倍,但所赚到的钱却远比我们少,因为希联政府是以公开招标来作业的。民政党等了4年后才起诉我,明显的是充满政治动机的,事缘第14届全国大选已迫在眉睫。而梁德明是不是又要等个四年,才愿意做出起诉?

梁德明第二次展现其政治懦夫的行为,是他挑战我,允许国家水务委员会公开槟州政府志期2016年12月23日的一封公函,有关函件的内容为要求提高水费。但梁德明不敢揭露的一项事实是,2017年2月21日,槟州供水机构去函国家水务委员会,要求撤销之前于2016年12月23日所作出提高水费的申请。

梁德明也不敢告诉大家的事实,包括国家水务委员会回函表示反对槟州供水机构撤销申请,同时二次要求提高水费。明显的,梁德明在故意隐瞒事实,或选择性揭露事实,断章取义式地抹黑槟州政府,制造负面印象。

国家水务委员会二次要求槟州供水机构提高水费

梁德明不敢公开说明国家水务委员会反对提高水源附加费,并指出单是附加费是不足够的,必须要提高水费才行。这是他第三次表现出政治懦夫的行为。2017年4月28日,槟州供水机构要求提高水源附加费,非梁德明所提及的四次提高水费。槟州供水机构要求提高附加费,主要是惩处浪费水源的用户,一旦提高水费,则是对那些节省用水的用户,亦一并惩处了。

征收附加费,乃槟州供水机构在接受国家水务委员会坚持提高水费之前最后的手段,以便能够降低水源浪费。显然的,梁德明已经渎职,他利用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之便,公开机密资讯来谋取其政治的好处,达成其羞辱及颠覆槟州供水机构和槟州政府的意图。

国家水务委员会作为马来西亚管理水源的单位,其主席不能公器私用,以职权之便谋政治上的好处。这不止不符伦理也不专业,更甚的是,他还于2017年7月23日发表的声明中,公开志期2016年12月23日由槟州供水机构发予国家水务委员会的机密文件,这已触犯了2006年国家水务法第41条下的保密条文。

在第41条文之下,国家水务委员会的成员及雇员,不得公开就职期间所获取的资讯,一旦违法,将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遭囚禁最高3年。现在,梁德明利用国阵控制的媒体来大作文章,将矛头指向槟州政府,亦不让我的回应见报,目的是在转移视线,掩盖他渎职的事实。

槟州政府以槟州供水机构为傲,因为后者迄今仍能维持全国最低的水费,即每1000公升32仙(首3万5000公升)。这和梁德明家乡—柔佛的1令吉32仙比起来,足足少了4倍。槟供水机构每年付出了近1亿令吉的津贴,来维持全国最低的水费,即便如此,每年仍能带来盈利。

晚近6年因为气候变迁之故,许多州属都被迫实施配水,令我们深感骄傲的是,槟州是国内史上未曾实施配水的州属。这节骨眼上,梁德明应该专注于如何降低其家乡柔佛的水费,还有配水的频率才是。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