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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 于2026年3月1日在乔治市光大发表文告

针对峇眼区国会议员兼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于2026年2月28日发表的媒体声明,内容涉及2026年地税检讨后出现“突然”调涨、上诉机制不明确,以及学校与宗教场所税率偏高等问题,槟州政府就所提出的疑问作出如下说明:

疑问一:

若税率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幅调低,是否意味着原有的计算算法存在问题?

说明:

正如先前所解释,许多地主所反映的“突然”大幅调涨,主要涉及的是一级土地(First Grade)、附条件地契(A、B、C类)土地以及“无类别”(Kategori Tiada)地契。

举例而言,一块位于威中,面积1万2300平方米的土地,在检讨前仅需缴付13令吉30仙地税;检讨后,根据其现有用途为商业用途(每平方米3令吉25仙),地税调至3万9976令吉。另一例子是位于威南,面积4.9公顷(4万9000平方米)的土地,检讨前地税为244令吉;检讨后根据工业用途(每平方米3令吉25仙)计算,税额为16万258令吉。

一级土地及附条件地契(A、B、C类)土地地契是独立前发出的地契,随后依据《国家土地法典》(第828法令)及1963年《国家土地法典(槟城与马六甲地契)法令》(第518法令)通过“替换地契”程序转换。与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828法令)发出的地契相比,独立前的一级土地地契最显著的差别在于未注明土地类别(Kategori Tanah)及明确条件(Syarat Nyata)。由于缺乏这些资料,使得依据州土地条例中以城市或乡区分类及土地用途厘定税率时出现困难。

因此,当州政府于2025年9月宣布2026年地税检讨时,针对一级土地、附条件地契(A、B、C类)土地及“无类别”土地的税率厘定,是依据土地的现有实际用途。换言之,若现场用途为住宅或商业,则分别按住宅税率(城市每平方米70仙/乡区每平方米50仙)或商业税率(城市每平方米3令吉25仙/乡区每平方米2令吉80仙)征收,依据的是2025年9月11日宪报公布的州土地条例。

州政府此项决定符合现行税务政策与法律原则。拥有明确土地类别(如农业、建筑或工业)及明确用途条件的地契,一向依据槟州土地条例征税,例如城市住宅每平方米70仙,城市商业每平方米3令吉25仙。此前所提及的100%至200%涨幅,主要涉及住宅及商业类别地契,其税额按实际面积计算。例如,一块位于武吉占姆城市区、面积1000平方米、类别为建筑且用途为住宅的土地,应缴税额为每平方米70仙,即每年700令吉。

同样原则亦适用于一级土地地契。若一块位于武吉占姆城市区、面积1000平方米、虽无类别及明确用途条件,但实际用途为住宅,则其税额同样为每平方米70仙,即每年700令吉。

因此,所谓“数千倍涨幅”的个案,并非源自州政府宣布的地税检讨调幅,而是因为过去30多年间,这些一级土地地契持有人一直以远低于1994年宪报公布税率的水平缴税,且明显低于其他在相同地点及用途下的地主。例如,威北一名拥有0.6公顷(6000平方米)一级土地的地主,多年来仅缴付15令吉地税,尽管其实际用途为工业(工厂)。相比之下,拥有明确工业类别及用途条件为工厂的地主,则需按每平方米3令吉25仙缴税,即1万9500令吉。两者的差别仅在于地契性质不同。

疑问二:若没有人提出异议,相关税率是否会维持原状?

说明:

针对所提及的上诉个案,即原本征收的地税从6万8000令吉大幅调降至1万2155令吉(威中实际案例),正如先前所说明,地税的征收是依据土地是城市或乡区、土地面积以及土地类别或用途来厘定。对于拥有明确土地类别及用途条件的地契,税率一律按实际面积计算。例如,一块类别为工业及面积1万平方米的土地,将按每平方米3令吉25仙征收,总额为3万2500令吉。农业类别及建筑类别(住宅或商业)亦依据相同原则,按实际面积征税。

至于涉及一级土地地契的个案,由于该类地契并无清楚列明土地类别及用途条件,加上地主可自由将土地用于特定用途,包括混合用途,因此土地局官员在计算地税时,是依据土地与矿务局所制定的指南,并以“主要用途”作为计算原则。由于一级土地地契的现有用途,是通过土地局官员实地考察后确认,因此所征收的地税,是根据现场实际用途,并对照《槟州土地条例》所列明的用途类别加以厘定。若涉及混合用途,地主有权向土地局官员申请重新检视,并依据真实的主要用途作出调整,以更准确厘定适用税率,例如农业、住宅、商业、工业或其他用途。

截至目前,各县土地局官员已接获近350宗地税减免上诉申请。州政府认为,通过上诉程序来核实土地的真实用途,尤其是涉及一级土地及附条件地契(A、B、C类)土地及“无类别”地契,是确保税率公平与合理的最佳机制。

自州政府于2025年9月宣布地税检讨以来,已向所有地主提供多项缓冲与援助措施。其中包括:2026年提供50%地税回扣(原定为32.5%),2027年及2028年分别提供20%回扣;同时豁免总额达2500万令吉的100%地税滞纳金;农业地转换为住宅用途的转换条件费给予50%折扣;以及改善自2020年首次推行,并于2025年12月修订的减税上诉基础。

上述改善及优化措施的受惠对象,包括建筑物坐落于两个或以上地段的地主、部分土地供公共用途的地主、搁置发展项目土地、非营利用途土地、受2026年地税检讨影响的一级土地、涉及乡区升级为城市区的土地,以及榴莲类别土地。

因此,目前所进行的地税减免措施,并非源自任何方面的施压,而是基于州政府早在2025年已公布的一系列配套与准备工作,旨在协助地主应对2026年地税检讨后所带来的新税率调整。

疑问三:

部分神庙及宗教场所的地税,从原本百余令吉上涨至数千令吉,与政府早前宣布对学校及宗教场所统一征收的税率不符。

说明:

 

有关州政府早前宣布对学校统一征收象征性地税一事,相关税率的调整程序目前仍在进行中,因为此举涉及 e-Tanah(电子土地系统)的修改。根据土地与矿务局的资料,自州政府宣布对所有政府及私立学校(国际学校除外)征收50令吉象征性土地税以来,享有该象征性税率的学校地契数量已从307个增加至557个。这清楚证明,州政府早在有关方面就土地税骤涨问题提出指责之前,已率先为符合资格者落实税率减免。

关于宗教场所的象征性税率,凡收到金额偏高,且与此前所享有的象征性税率不符的土地税账单,相关宗教场所管理单位可联系所属土地局进行核查及重新调整。

账单中出现较高税率的情况,是因为在2026年度土地税检讨过程中,采用建筑物税率作为计算基础,而非检讨前所缴纳的象征性税率。州政府确认,所有宗教场所及墓地的地税税率均为每地段50令吉,并已于2025年9月11日正式宪报。

总体而言,在近30年未进行土地税检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大量税务资料不准确的问题。这主要源于约2002年将人工地契资料转换为电脑系统时所产生的数据录入错误。同样地,超过23万宗一级土地、附条件地契(A、B、C类)及“无类别”土地的税率,也未依据1994年及2026年通过宪报的槟城土地细则(Kaedah-Kaedah Tanah Pulau Pinang)进行审查与调整。

鉴于上述情况,州政府于2025年宣布提供多项优惠措施,包括回扣、免除罚款及减免税款。这些税务优惠及减税上诉措施旨在减轻槟城土地业主的负担,同时给予业主充足时间,在各自的财务规划中逐步适应税率调整。因此,所有土地业主受促直接联系相关县土地局,以获取进一步说明,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减税申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