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元老俱乐部全力支持面对贪污指控的秘书长林冠英继续担任槟州首席部长,并谴责国阵政府滥用司法程序迫害希望联盟领袖。
林冠英是因为涉嫌购买宾鸿路洋房收取利益,和原屋主彭丽君于今年6月30日被控上槟城高庭,林冠英面对两项贪污罪状,并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槟州联委员支持他继续担任槟州首长职,不过许多国阵成员党认为林氏应该卸下首长职和休假,直到审讯程序完成为止。
林冠英面对的两项控状:第一项是被控于2014年7月18日,身为公务员,在光大28楼首长办公室内进行的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ent Emblem公司的申请,把槟岛西南436及437地段的土地用途,从农业地段转换为公共房屋地段,让他与妻子周玉清从中受贿,触犯反贪会法令第23条 文,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罪。 在第23条文下,若罪成将面临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
第二控状指他于2015年7月28日,在槟岛东北宾汉路门牌25号屋子,以公务员身份取得有价之物,并在知晓彭丽君与其公务有关系的情况 下,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屋子(当时市价为427万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第165条文下,一旦罪成也会面临最高刑罚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民主行动党元老俱乐部总秘书尤顺成 于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在怡保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