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料管理
如果州政府最终要落实2007年固体废料法令、将原本在地方政府权限之下的固体废料管理私营化,州政府就必须趁现在还有自主权的时候,施压中央政府废除该法令第30条文,确保固体废料私营化最后不会成为第2个英达丽水的梦魔。
直到今天在半岛只有民联执政的两个州属槟州和雪州、以及曾经在2008年拒绝的霹雳州还没有接纳2007年固体废料法令。这是一个对霹雳州影响深远的课题,让州内的固体废料管理交给中央政府委任的承包商至少21年,使到权限更迈向集中于中央,对于霹雳州权益来说不是一个正面的发展,就此他呼吁在之前由州政府成立的探讨固体废料私营化特别委员会,必须提升为一个州议会遴选委员会,让州议会探讨和辩论委员会的报告,并做出最好的决定。
州政府在固体废料私营化课题上做出决定之前, 必须就许多影响深远的问题作考量。其中,对于被转移到固体废料机构的员工,他们将失去作为政府员工的工作保障、而另外可以预见的是原有的承包商将会逐一减少,最后让中央政府委任的承包商垄断整个服务。
此外,更换价钱昂贵的120公升标准垃圾桶也将会成为人民的一项不必要的负担,也造就了标准垃圾桶的市场垄断问题。
固体废料私营化最重大的问题就是该法令第30条文赋予承包公司权力,向地方政府以及人民征收额外的费用,而这项条文与之前的英达丽水排污法令条文一摸一样,人民最后将面对继门牌税、排污费之后的第3项变相门牌税。
如果州政府无法施压中央政府废除法令第30条文的话,在明文赋予权限之下,人民可能将会面对额外缴费的梦魔,在这方面州政府必须确保州子民的权益获得保障。
委任非政府组织市议员
州政府在通过“走后门”的方式,委任政党的代表占据非政府组织市议员的配额,并形容此举不但违背了当初委任非政府组织市议员的精神,也是欺骗人民的一项做法。
霹雳州民联政府在2008年通过保留30%的配额,委任非政府组织的代表进入地方议会,以符合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委任在各方面有专长的人士进入地方议会议政。国阵政府在2009年后“据说”宣布延续了民联政府当年的做法,但是事实上却通过“走后门再循环”的方式,委任在各自党内活跃的人士占据非政府组织的配额,满足本身党内的政治权益分配。
在上个月,前任市议员邱文传通过非政府组织的配额,重新被委任为市议员,事实上他不但是马华怡保东区署理主席,也曾经在第12届以及第13届大选代表马华上阵,而在2007-2008年则以马华的配额出任市议员。虽然行政议员马汉顺表示邱文传是以房屋商协会主席的名义出任市议员,但是基于邱文传之前和现有的浓厚政治背景,州政府的做法已经违背了当初委任非政府组织市议员的真正精神。
原住民被遗忘
天猛莪湖四围的许多部落在去年年尾的大水灾中遭到淹没,但是却没有得到州政府的任何援助。同时,由于州政府本身也对当地原住民的数据不了解,至今究竟有多少家庭葬身在水灾之中,也无可知晓。
虽然这些原住民都没有登记而不能投票支持国阵,但是这确实不是州政府遗忘他们的理由!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秘书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 于2015年4月1日(星期三)在霹雳州议会辩论苏丹施政御词时的演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