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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联将在一个特别领导层会议上讨论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及地方政府选举议题

昨天在吉隆坡举行民联最高领导层会议是过去一年内来,民联三党领袖首次一起出席。昨天的最高领导层会议重新确定2009年三党一同签署的民联共同政纲,以及民联根据三党的共识运作,因此,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及地方政府选举必须经过民联最高领导层的讨论。我们将在几个星期后,在一个特别领导层会议上,讨论上述两项具争议性的议题。

行动党在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方面立场鲜明,地方议会选举在1965年被国阵政府禁止。地方政府选举也隐含在2009年12月民联的共同政纲里,文件使用“加强地方政府民主”的字眼,也明确的出现在2013年全国大选槟州民联竞选宣言里,还特别提到推行地方政府选举,2013年全国大选雪州民联竞选宣言也特别指出“通过渐进推行地方政府选举促进地方分权”。这是经过三党在各自州属内同意的。此外,民联中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曾经在他们的常年大会中提呈反对推行地方政府选举的动议。

但是,行动党愿意让民联最高领导层讨论地方政府选举。至于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伊斯兰党承认这些法律并不存在于民联共同纲领或者民联大选宣言内。但是,伊斯兰党宣称这些法律早在90年代通过,当时民联还没有成立。

究竟有没有方法可以解决上述两个具争议性的课题?三党的民联最高领导层会议是非常重要的,这项会议必须基于民联是在决策共识下运作的原则。

同时,国阵则是一党坐大的情况下运作的,它已经抛弃它的包容性以及不分种族、宗教的马来西亚精神。现在的国阵只是跟随巫统的种族排外性及极端主义,下列事件可以看出,包括我国前副部长怪罪吉打华裔社群焚烧《可兰经》,可事实上是一名马来精神病患所为,而有关部长还没有被处罚。更糟的是,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在发表种族主义言论指华人压迫马来人后、怪罪华人导致商品不跌价,还获首相袒护及表扬为英雄。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5年2月9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