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2008年共同政策纲领以及2013年全国大选宣言都没有将伊斯兰刑事法或建立伊斯兰国家列入在内。这是民联全体成员党包括伊斯兰党、公正党及民主行动党的共识。
所有的成员党都可以继续在民主的框架下,坚持本身的方针。但是,焦点及首要任务必须是民联三党的共同纲领例如:扫除贪污、良好施政、遵崇法治及公义、确保全民经济繁荣与共,而不是由朋党享受。
当我问他关于《马来西亚内幕者》所引述他的谈话报道说“在民联成员党支持吉兰丹政府的计划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伊斯兰刑事法。”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已经重申民联的立场。
民联的立场从来没有改变,行动党反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也从来没有改变。在民联低下,我们必须有三党达致共识的政策。由于行动党不支持推行伊斯兰刑事法,因为“民联支持伊斯兰刑事法”的说法根本不存在。
|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