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星期三在国会揭露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Legal Profession Qualifying Board, LPQB)不再接受统考法律系学生以统考文凭报考考法律执业证书(Certificate in Legal Practice, CLP)考试,因为刚刚高三毕业的独中生在以统考文凭申请报读私立院校的法律系时面对困难。他们被告知如果他们没有 A-Level 或是 STPM 文凭,那么他们需要在完成3年的法律学士文凭后在英国考取英国的律师执照。
条例说改就改。应届统考生何去何从?如果是要考取STPM 或是 A-Level,独中生一般会在念完高二的时候离校。难道我们现在要求这些刚刚考完统考的高三同学再用两年的时间去考STPM 或是 A-Level?
而且目前,情况比我想象中更糟糕。目前已经在准备着CLP考试的独中生也被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的职员告知,还不确定他们能否参与明年7月的CLP 考试。
这班同学从今年9月就已经开始准备CLP考试,可是却被告知二月才能确定他们是否能够参与定在7月的考试。如果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铁了心一意孤行,那么这些学生岂不是白读了一年?难道我们真的有必要要求这些已经获得法律学士文凭的大学生回去重读STPM 或是 A-Level?
同样受影响的还包括目前正在就读法律系大一、大二以及大三的独中生。如果应届CLP的独中生被要求重读STPM 或是 A-Level,他们同样难逃厄运。英国律师执照的课程费用介于1万3000英镑至1万9000英镑,加上生活费,那是一笔介于12万马币的开销。这笔钱岂是每个家庭都可以负担?
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是法定机构。主席更是总检察长,高教部也有委任一名大学法律系的院长成为委员。这些人关在冷气房做决定很轻松。可是冷气房外,有多少家长、学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难安呢?一名希望让女儿成为律师的父亲联系我,他开始犹豫明年是否要让女儿上独中。几千名家长和同学的心情,总检察长能明白吗?
我已经联系了律师公会主席,将与他会面以让他了解问题的严重性。我尝试联系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但却没有答复。我促请总检察长和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立刻检讨他们这项不公平的决定,我们不能期待这群未来的律师能够维护正义,但我们却对他们做出这么不公平的事。
| 民主行动党国际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