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炮轰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指民联最高理事会同意在吉兰丹及登嘉楼两州落实伊刑法,蔡添强的言论非但陷民联于不义,也颠倒了是非和误导人民。
民联最高理事会由始至终都没有同意在我国任何一个州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而蔡添强此举可谓已陷民联于不义,因为民主行动党无论是在人民面前,抑或是民联内部的立场都是始终如一,坚决反对伊刑法。
根据民联的共识,任何决定必须获得三党的同意,才可称为是民联的立场,就如橙皮书就是其中一个民联的共同纲领;而民主行动党在民联最高理事会坚持反对伊刑法,因此落实伊刑法肯定不会是民联的立场。
如今,马华已试图以民联于2011年针对伊刑法所达致的协议来诠释民主行动党支持伊刑法,显然的,这完全就是断章取义的做法。
根据协议的内容,它清楚表明民主行动党是坚决反对伊刑法;但很不幸的,身为公正党副主席的蔡添强,也掉入国阵所设下的陷阱!
民主行动党反对伊刑法是永久且是不容妥协的原则,不管是巫统,还是伊斯兰党提出要落实伊刑法的话,民主行动党绝不会妥协;因此,民主行动党坚决反对伊刑法的立场是不容被质疑的。
我提醒民联领袖在发表任何言论前必须三思,而且必须依据事实的真相作出声明,否则错误及不确实的言论,将遭到政敌作为攻击民联的工具。
| 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兼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 于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