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民联政府已经展现它的信誉和愿意与联邦政府合作,在上周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亲自见证下,通过签署雪州水供谅解忘录以克服水供危机。
据报道,雪州政府甚至即刻同意批准发出冷岳2滤水站工程(LRAL2)的发展令,而其他所有的所需批文例如土地权利丶存取权限和其他准证,应该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後的30天内授予,因此,其截止期限为2014年3月25日。
然而,所有关系到授予冷岳2滤水站的其他批准,将完全取决于联邦政府交付所达成的协议。
更重要的是,现有的水供特许经营公司,包括商业高峰(Puncak Niaga)丶雪州水供公司(SYABAS)丶雪河公司(Splash)及雪州水务集团(ABASS),都必须同意根据之前的96亿5千万令吉献议价,回售他们的特许经营权予雪州政府。
根据有关的谅解备忘录,雪州政府将重新提供相同的献议价即96亿5千万令吉予这4家特许经营公司,而它们必须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或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作出回复。雪州大臣办公室也证实,这些信件已经在上周发给有关公司。
如果联邦政府无法劝诱这些特许经营公司接受上述献议,那麽它就必须行使水务业法令(WSIA)下的权力,特别是援引第114条文即基于在特许经营合约内的赔偿模式细则下,强制收购这些水务公司。
因此,这项交易已很明确,雪州民联政府已经通过其容让的第一步证明其信誉,即便有许多民联领袖,因为完全不信任国阵联邦政府能够信守承诺而反对上述计划。无论如何,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愿意这麽做,主要是为了终结已成为人民两败俱伤情况的僵局。目前,球已在联邦政府脚下,政府需在3月10日交付与他们所达成的协议。
可是,如果联邦政府无法及时履行与他们所达成的协议,他们可以放心,因为雪州政府将通过行政议会和雪州议会,在雪州法律和联邦宪法下行使它被赋予的权力,拒绝进一步发出或颁发任何执照予进行冷岳2滤水站计划的联邦政府实体。
民联政府和行政机关将不会被联邦政府所骗。我们将不会背叛雪州选民对于我们的信任,并且将会竭尽所能与国阵政府对抗,以确保雪州人民的利益获得充分保护。
|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4年3月4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