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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丽水双重收费?

英达丽水收费再度引起争议,用户缴纳月费后遭征收每一次150令吉的服务收费,我敦促英达丽水贯彻“没有服务、不能收费”原则,履行基本的官联公司对于社会的职责。

霹雳州行动党在近一个月接到许多市民的投诉,指他们在要求英达丽水清理住家的个别独立化粪池时,被要求缴纳150令吉的费用。英达丽水所给予的理由就是,用户在自上一次的清理,没有超过两年的时间,所以必须缴纳额外的费用。

换句话说,用户在有没有要求清理服务的情况下,都会被征收每个月8令吉的费用,而如果在两年的期限内要求清理超过一次的话,就会被征收额外的150令吉。这对于英达丽水来说,完全是一项只赚不亏的生意,而必须负担的则是升斗小民。

在行动党服务中心向英达丽水查询过后,英达丽水表示这个新的收费措施是从今年8月开始实施,主要是针对个别独立化粪池的用户;而被问到用户如果超过2年没有要求服务的话、是否会获得免除收费,英达丽水的答复则不置可否。

政府在1994年把国内的排污服务私营化后,英达丽水已经成为变相的第2门牌税,而在英达丽水遭遇亏损后,政府就在2000年把它国有化,现在完全由财政部长机构拥有和控制。

在2003年,怡保高庭法官曾经宣判英达丽水在提出服务证明之前,不能征收月费,而这个判决在法律上,对拥有个别独立化粪池的用户影响堪深,严格上来说不曾要求英达丽水服务的用户,就不需要缴纳费用。无论如何,在多年来,英达丽水都无视这项原则,继续发出律师信于没有缴纳月费的用户,以强硬的手段追帐。

英达丽水之前根据1993年排污服务法令第30条文收费,而这项法令较后在2006年被当年的水供服务委员会法令取代后,后者的第86条文同样的赋予英达丽水收费的权力,但是,所有的收费架构必须得到内阁的批准。

如果英达丽水要向个别独立化粪池用户征收一次性服务收费的话,就应该停止征收每月8令吉的固定费用,而对于过去没有要求清理服务、却依期付费的用户,英达丽水也必须给予他们一个交代。

由于市民对英达丽水8月的新收费措施缺乏相关的资讯,而不知道额外收费的情况,就此我也呼吁之前已经缴纳150令吉费用的用户把收据交给行动党总部,方便行动党与英达丽水交涉,施压后者贯彻“没有服务、不能收费”的基本原则。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长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
于2016年12月19日(星期二)在怡保发表的声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