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2013年10月23日的会议中,决定成立两个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行动党中委,通过拉拢参与、对事实的了解及过程管理,以解决及调和党内的分歧。
受委为两个调解委员会的中委成员分别是:
槟州、吉打、玻璃市、吉兰丹、登嘉楼、霹雳及彭亨:
- 主席:潘俭伟
- 再里尔
- 阿里菲奥玛
- 刘镇东
- 张念群
柔佛、马六甲、森美兰、雪兰莪、联邦直辖区及沙巴
- 主席:陆兆福
- 倪可敏
- 苏健祥
- 西华古玛
- 哥宾星
上述调解委员会将负责处理秘书长或中委所指示的任务。两个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处理最近在柔佛州、马六甲及吉打的纠纷。上述两个委员会的主席必须马上召开会议,并向中委及我报告结论。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