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来自雪隆的优步司机向我申诉,日前在深夜开班时,遭一位男乘客性骚扰,对方除了抓他的私处,还要求司机帮他口交。
这名司机通过电邮问我是否应报警,因为担心即使报警后,警方也没采取行动。
我鼓励他向警方投报,因为现今社会,即使是男性,也可能成为性罪案的受害者。
根据国会答复,2015年和2016年,全国共累计1585宗和1526宗性骚扰投报案件,其中涉及男受害者的案件,分别为24宗和38宗,占了1.5%和2.5%,上升趋势不容小觑。
从法律角度而言,性骚扰或性侵并没有阐明受害人的性别,换句话说,法律应该保护每个人。
咨询我的意见后,司机在事发两天后报警。根据报案内容,这名39岁司机是于7月11日凌晨约12时45分,载了两名男乘客,从郊外岭花园前往八打灵再也途中遭到性骚扰。
根据报案书,召车的那名乘客,是在SS2/24路下车。随后他的朋友从后座移来前座,并在司机将车门关上和继续开车时,突然抓了他的下体。
在抓下体前,该乘客已经要求司机为他口交。此外,对方还问是否已经司机结婚,还说“最好和同性结婚”。
该名司机向我透露,事件发生后他仍心有余悸,害怕晚上当班,更害怕男性乘客坐在副座。
事主表示,由于优步司机仅会有召车乘客的资料,所以在报案书中,他无法提供警方嫌犯的名字和资料。虽然如此,警方还是能通过召车乘客获得嫌犯的资料。
其实许多人在面对性罪案时,往往对报警裹足不前,若男性成为受害者,更可能难以启齿。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性骚扰案的定罪率过低。
根据国会答复,在2015年的1585宗性骚扰投报案件中,罪成的案件仅有185宗或11.67%;到了2016年的1526宗案件里,更仅仅18宗或1.18%遭定罪。
警方在槟城非礼案表现特出。短短几天的是时间內就把嫌犯控上法庭,值得嘉许。有鉴于此,我也希望警方尽速调查“优步男司机遭性骚扰案”,并将涉案者提控上庭。
我同是也呼吁受到性骚扰和性侵害的人,勇于投报,将罪犯绳之以法。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