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实在无需小题大做,逮捕一名用手机拍摄警员行动的学运份子黄彦铬。黄彦铬当时只是以手机记录下警员的搜证行动,就被警方滥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逮捕。 警方完全不该以录影的理由逮捕黄彦铬,如果警方光明正大依法办事,搜查马大新青年主席的居所,何惧人民录影?”
此次事件凸显涉及警员无视法治,不专业的精神。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禁止人们在警方执勤时录影,明显的逮捕黄彦铬则是荒谬之举。
警方二度打压的行动已经不仅仅是针对学生,更凸显出国盟政府一再漠视人权言论学术自由等议题,让马来西亚民主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