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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应展延下月16日的取缔违规汽车墨镜行动

随着政府决定检讨和研究修改有关轿车使用汽车隔热膜(墨镜)的条规,警方应展延原订于下月16日展开的取缔违规墨镜行动。

警方于本月15日宣布将展开有关取缔行动时,声称要让车主有1个月的时间去掉违规的墨镜,如今有了这项检讨墨镜决定,警方是应该展延检举违规墨镜行动。

由于过去不少车主投诉现有的墨镜条例不实际,及不符合我国的炎热天气,因此政府的检讨墨镜的决定是正确的。

整个检讨程序将涉及成立研讨工作坊及准备报告,并需要经过内阁的批准及在宪报上公布,这程序最快也需要2个星期或更长的时间,因此警方展延取缔行动是必须的。

另一方面,我也同意大马道路安全研究局总监黄绍文的观点。黄氏说“车主不应为不符合规格的汽车墨镜负上全责,汽车隔热膜业者也必须为此负责”。

究竟业者介绍的隔热膜之透光度是多少,车主根本就不清楚。如果车主受误导,安装违规的墨镜而需面对惩罚,这对车主是很不公平的。

我也呼吁政府检讨墨镜条例,规定汽车隔热膜业者必须在安装墨镜时,为车主提供一张“墨镜符合规格”证书。

如果车主日后被指安装违规墨镜,当局应该向有关业者发出传票。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