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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马华与巫统,别再玩双面人的游戏啦!

民主行动党槟州社青团要促请马华与巫统,别再针对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允许槟州宗教司通过颁布法规增列禁止非穆斯林所使用的字眼,大玩双面人的游戏。

马华一方面要槟州政府撤除上述法规,巫统另一方面则抨击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干预伊斯兰教事务,甚至动员巫统区部报案及通过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林冠英,这岂不是让国阵玩到完?

这是马华与巫统最下流的政治游戏!同为国阵成员党,马华一方面似乎要捍卫非穆斯林,巫统另一方面却似乎要捍卫穆斯林,他们这种做法岂不是要把国家撕裂开来?

不管怎样,马华与巫统,还有民政党及印度国大党,绝不要忘记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乃是国阵执政槟州时在槟州立法议会所通过的法律。

当时的马华、民政党、印度国大党为何不敢反对通过上述法律,如今却要尝试嫁祸予民联政府,似乎遗忘了国阵才是这个法令的始作俑者。

既然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赋权槟州宗教司,通过颁布新的法规增列禁止非穆斯林所使用的伊教字眼,而法规又须先获得槟州伊教法规理事会所通过,这又会怎样跟林冠英扯上关系呢?

即使槟州宗教司后来将禁止非穆斯林所使用的字眼增至40个,其所颁布的法规由始至终并没有提呈至槟州行政议会,而且不需获槟州行政议会所批准,马华怎能要求槟州政府废除这些法规呢?

从上述法规在2010年颁布以来,槟州没有发生任何非穆斯林因使用上述40个被禁止的字眼,而面对执法当局采取任何行动。

即使锡克教徒的经书中,共有37次提到“阿拉”字眼,但槟州境内任何锡克庙却没有因而受影响,同时没有任何锡克教徒因诵经时使用“阿拉”字眼面对问题。

因此,林冠英指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及上述法规,并不会对非穆斯林造成影响,乃是根据当前的事实来道出真相。

反之,马华却不愿正视其跟巫统共谋共犯的事实,导致槟州宗教司能够绕过槟州行政议会,通过宪报来颁布槟州法规理事会所通过的任何法规,包括无限量增列禁止非穆斯林所使用的字眼,完全暴露了马华做贼喊贼的真本性。

马华领袖以为他们提出上述课题,能为马华的政治影响力加分,若他们这样想也未免太天真了。相反地,这只会让民众更加质疑,马华当时在国阵内部到底扮演怎样的角色,为何竟让州议席少过其他友党的巫统,能够轻易在槟州立法议会通过2004年槟州伊斯兰教行政法?

若马华从2010年开始就提出这个课题,却无法在2013年全国大选为马华在槟州取得零的突破,证明了槟州人民不愿领马华的情,而马华若还要继续针对这个不是课题的课题,对槟州政府或林冠英穷追猛打,只会让槟州人民更加瞧不起马华罢了!

民主行动党槟州社青团团长兼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
于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