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刘华才博士以前大专生团结阵线主席萨万被判煽动罪成并入狱10个月一事,劝诫大专生说话要遵守法律时,彻底地表露了民政党对《煽动法令》的盲目推崇,也显示了民政党领袖对言论自由及社会运动斗争的一窍不通。
民政党以“注意社会敏感度”作为萨万被判煽动罪成的教训,无疑是在为恶法背书,并且对我国言论自由受到严重钳制的环境视若无睹,还沾沾自喜地呼吁大专生尊重恶法,在学术自由面前自我设限。
民政党眼见巫统领袖及部长、极端分子、非政府组织等言论充满煽动、挑衅及耸动的个人及团体,不但噤若寒蝉无动于衷,反而在社运领袖及人权分子受到恶法打压时,站出来冷嘲热讽一番,并且甘为恶法的护航者助纣为虐,实在令人切齿。
我促请马华及民政党站出来表明立场反对恶法,而不是面对巫统肆无忌惮地打压人权时置身事外,甚至不知廉耻地呼吁公众尊重巫统用于迫害、打压及破坏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民主自由的恶法。
在国阵57年的统治下,每次巫统领袖拿出恶法对付在野党领袖甚至是无辜的平民百姓时,国阵成员党尤其是马华及民政党,不但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为受害者发声及向巫统说不,反而落井下石替巫统粉饰太平。如果马华民政继续混淆视听,误导人民典当平等、公正及民主等普世价值,那只会让人民更加不满、厌恶,甚至是唾弃他们。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长兼亚沙区国会议员张聒翔 于2014年9月7日(星期日)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