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撤回针对高庭判决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符合政府开明施政方向,一并解决这个困扰国家种族和谐15年的课题。
针对总检察署上述的决定,我表示欢迎,这项符合时宜的行动,将能够让国家种族宗教和谐的努力跨前一大步。
这项课题源起于2008年发生的机场关税局官员扣查8张含有“阿拉”字眼基督教材光碟的事件,而随后课题越演越烈,引起了种族和宗教间的紧张。
国家各族共存的先决条件,就是多一些沟通和谅解、少一点不必要的怀疑和冲突。在“阿拉”字眼课题上,如果当时的政府没有给予刻意刁难,其实就是可以避免的事故。
马来西亚的优势,在于国家的多元,3大种族、不同宗教的国度,是全世界其他国家都不会看到的。要国家发挥到多元的优势,就必须要有一个开明的政府,而团结政府在上台后6个月内的执政方向,就是朝着开明施政的方向走。
随着总检察署的决定,为这个课题画上了句号。我也希望在野党停止玩弄这项课题,让国家在团结政府的领导下,重新回到种族和谐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