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在在国会参与《2026年人头补助法案》辩论时指出,这是时隔24年后,昌明政府纠正前朝的失误,调整对州政府的人头拨款,这是迟来的正义,也能相应纾解各州的财政压力。
政府引入的“四级制”结构,计划为首10万人口带来42%的涨幅。然而,考虑到这期间累计通货膨胀高达65%,经计算,新的拨款水平与通胀调整后的购买力相比,仍存在约14%的缺口。
同时,政府承诺未来每10年进行检讨该法案,我建议政府制度化这个承诺,并效仿沙砂宪法第112D条文下的定期检讨机制,并修改宪法第109(2)条文,以宪法约束力确保各州的财政自主权,体现联邦制的法治精神。
此外,马来西亚作为马来西亚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不应只是联邦政策的执行者,而应是平等的合伙人。目前,联邦政府2026年的总预算高达4700亿令吉,是槟城州预算的470倍,柔佛州预算的235倍。这种极度的财政不平衡,导致州政府即便拥有宪法第九附表赋予的立法权,也往往因“口袋空空”而无法落实。
由于财政拮据,供水和垃圾处理等原本属于州政府权力的事务,正逐渐被让渡给联邦机构。这并非州政府想推卸责任,而是因为最大宗的税收,像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和消费税,都掌握在布城手中,州政府仅靠微薄的地税和天然资源收入,难以支撑现代化的基建运营。
因此,我呼吁联邦政府以此法案为契机,开启深层的“合伙人联邦制”改革。政府应积极探讨下放部分所得税与公司税分成予各州,让各州政府能根据本地需求,自主推动交通、房屋与社会福利的发展。
我们必须终结州政府“看布城脸色、伸手要钱”的旧时代,通过真正的财政权力下放,让各州成为驱动马来西亚经济的多元引擎,而非仅仅是等待接济的受助者。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 兼 峇吉里国会议员 陈泓宾 于 2026年2月23日,在国会辩论后发出的媒体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