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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炳寿公器私用,党国不分,将地方议会的资源用在个人竞选之上

颜炳寿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竞选看板风波上,企图利用他的法律知识误导大众。我强烈建议颜炳寿在发表文告之前,应先咨询他的党同志且同时也是上一届大选竞选居銮国会议席候选人的何国忠。请颜炳寿向何国忠讨教问询,上一届大选何国忠是否也有缴交这笔费用。

首先,在地方议会的法律里已清楚表明任何竞选看板的费用为50令吉。当全国各地的市议会都是采用同样的条规时,为何只有颜炳寿及居銮市议会“标新立异”、“鹤立鸡群”?

这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从未有法令要求候选人的每个竞选看板要交付50令吉的费用及1000令吉的抵押金。更何况颜炳寿也曾在2008年竞选,若真有此规定,我们吁请颜炳寿出示他在2008年的缴费证明。

另外,国阵马华的居銮团队表示他们在四月份就已完成缴费。事实上,希望联盟从未接获任何有关当局的通知。倘若真的有此新条规,为何居銮市议会不一早就通知希望联盟?而是等到提名日的前一天,我们要去取得准证号码时才告知?

依据选举法令规定,每位国会候选人都必须缴交5000令吉;州议席候选人3000令吉的宣传品抵押金。若候选人在大选结束14天后,仍未清理文宣品,选委会将会没收这笔押金作为文宣品的清理费。当其他国州候选人都能够顺利获得批准时,居銮希望联盟的三位候选人却遭到市议会的刁难。

当我的候选人代表向市议会提出质疑,依据法规是否需要缴交这笔费用时,市议会竟无一人出来澄清与解释。我们非常感激市议会前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但幕后真正具有决策权的人却明显在刁难。

我们和市议会往返数次之后,居銮希望联盟是在5月3日下午2点10分才接获市议会通知,所有费用必须在当天下午2点30分以前完成缴费,否则将即刻动手拆除我们的看板。倘若居銮市议会真的有此条规,应该在我们的候选人代表提出质疑时谈清楚。

国阵居銮明吉摩州议席候选人陈信莱是居銮市议会国阵的副党鞭也是马华公会的党鞭,陈信莱应该出面讲解释,居銮市议会是何时制定此条规。最重要的是,此事已完全揭露出颜炳寿党国不分、把市议会当他家资源,利用地方政府作为他在竞选活动的政治工具。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宣传秘书黄书琪
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在居銮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