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和民政在反对伊刑法的立场上,为何没包括反对丹州巫统议员支持该刑法?
行动党在反对伊刑法的立场鲜明,即伊刑法违反联邦宪法,它不是民联的共同政策,因此如果伊党执意要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以让丹州政府推行伊刑法,行动党是绝对不会支持伊党的动议,该党已就此警告伊党此举将影响民联的完整性,甚至不惜退出民联。
反观马华和民政,在发表了大量的文告就伊刑法抨击行动党之后,却没表明反对丹州巫统议员在丹州议会支持修正伊刑法,同时也没表明反对巫统国会议员支持伊党欲在国会提呈批准丹州推行伊刑法的动议,更不曾表明如果巫统支持伊刑法,马华和民政将退出国阵。
历史已证明,过去马华和民政为了留在国阵,宁可放弃大原则。
马华和民政如果对伊刑法这课题是认真的话,就应该向巫统发出强烈的警告,并表明他们准备辞官和退出国阵。
如果马华和民政以伊刑法非由国阵成员党提呈到丹州议会和下议院而不表态,那么他们是在逃避责任和出卖原则。
|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5年3月8日(星期日)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