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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民政不能因巫统丹州议席比伊党少,就放任巫统在丹州支持伊刑法!

我要促请马华与民政党针对伊刑法的立场,不要面对华社是一幅嘴脸,面对巫统又是另一幅嘴脸;不要因为巫统在吉兰丹州属于在野党,在州立法议会掌控的议席不比伊斯兰党多,就可以公然支持伊刑法!

如果马华与民政党没有坚持本身的立场,放任巫统州议员在吉兰丹州全力支持伊刑法,这相等于马华与民政党授意巫统接下来,可以在国会支持伊党议员所提呈的伊刑法动议或私人法案。若此例一开,马来西亚将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不管巫统在吉兰丹州议会掌控多少议席,不管穆斯林国会议员超过半数与否,马华与民政党必须确保巫统不会采取违背国阵其他成员党意愿的立场,进而在吉兰丹州议会及国会支持跟伊刑法相关的私人法案或动议。

如今,随着巫统州议员在吉兰丹州议会一致伊刑法,马华与民政党会否像马华伊斯兰法与政策局主任颜炳寿所建议,邀请国阵其他成员党跟巫统断绝关系?巫统蕉赖区部主席赛阿里甚至公开表明不介意马华跟巫统断交,马华为何不敢马上跟巫统断关呢?

这就是马华讲一套,做一套的宭态!马华与民政党一直斥责,若民主行动党无法阻止伊党提呈伊刑法,就必须退出民联,而林吉祥及林冠英都必须辞职谢罪。如今,马华会否因为无法阻止巫统支持伊刑法,就必须退出国阵,而廖中莱及马袖强又会否辞职呢?

马华与民政党有口讲别人,却没有口讲自己!马华与民政党绝不能因为巫统在吉兰丹州的议席不够伊党多,更不能因为巫统州议员都属于穆斯林,就姑息巫统州议员全力支持伊刑法。这是政治原则的问题,不是议席多寡的问题,更不是彼此宗教信仰不同的问题!

同样地,民主行动党绝不能因为我们有穆斯林国会议员,就可以任由他们违反党指示进而投票支持伊刑法。即使是人民公正党,亦不能让穆斯林国会议员投支持票,而非穆斯林国会议员则可以投下反对票。到头来,党不像党,人民还会对我们有信心吗?

有鉴于此,马华与民政党不能一再伪善了!我们必须摒弃不同的政治立场,让我们各别发挥彼此的政治影响力,通过政党及内阁里外的管道,并且动员更多的社会群众,包括所有非政府组织共同发挥最大的社会力量,确保巫统最终改变其支持伊刑法的立场。

唯有这样,我们才会让人民看到这个国家的希望!不然,再多的政治攻讦只会消耗彼此的能量,进而让巫统国会议员最终在不必面对民众压力的情况下,对伊刑法投下支持的一票。届时,我们要再回头已是百年身了!

反观马华与民政党,面对华社是一幅嘴脸,面对巫统又是另一幅嘴脸,这才是要不得的。他们最后若无法改变巫统对伊刑法的立场,反而会断送马来西亚的未来,进而断送每一个马来西亚人民的前途。

对民主行动党而言,即使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刑法,不等于我们就要在此时此刻放弃我们最后一分钟应尽的努力。您要我们立即退出民联很容易,但这是否我们当前最好的政治选项吗?

请不要忘记,民主行动党在此时此刻退出民联,只会加速伊党拥抱巫统进而组成联合政府。即使伊党内部有开明派领袖,他们在党内今后不会再有容身之地,更妄想要翻身或出人头地。届时,全部人都会沦为政治的大输家!

一旦巫统跟伊党组成联合政府,不要讲民联会自动瓦解,马华与民政党肯定连最后的一席之地也没有,而廖中莱与马袖强即使再不愿意辞职谢罪,也会被人拿走他们辛辛苦苦所争取回来的乌纱帽!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副财政兼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
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