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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藉伊刑法课题来达致政治翻身的目的

马华在伊刑法课题上大肆抨击及污蔑行动党,无非是要藉该课题来达致政治翻身的目的。

有三项事实是不容马华否认或狡辩的,那即是:

(一)伊刑法课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首相署部长惹米尔于3 月在国会挑战及唆使伊斯兰党提呈推行回教刑事法的私人法案;

(二)副首相慕尤丁于上个月提议成立由联邦政府及丹州州政府组成的研究伊刑法技术委员会;

(三)没有巫统议员的支持,伊斯兰党是无法达致落实伊刑法的目标。

马华应该做的事,是果敢向巫统施压,而不是每天污蔑行动党。

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把林吉祥和林冠英形容为伊斯兰党的看门狗,是魏氏恼羞成怒的反应。

魏家祥若真心捍卫我国的世俗体制,就应该秉持马华总会长廖中莱所说的,“要做不要怕,要怕不要做”的气概。及 清楚向巫统摊牌,而不是在其“虎头蛇尾”及“唯唯诺诺”作风被批评后,发表恼羞成怒的言论。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