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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搞伊刑法双面人政治 应该冻结与巫青团关系

在巫统12位州议员系数支持《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2》修正法案的时候,马华一边厢全力支持巫统主席纳吉的领导、马青另一边厢却前往行动党总部要求议员辞职,这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双面人做法。

如果张盛闻在对待发表种族性言论伤害华社的巫统部长拿督斯里伊斯迈沙比里有同样的勇气,他就不会从伊斯迈事件的第一天“决不妥协”变成最后的“交由人民自行判断”,让巫统部长欺负华商华商的事件变成不了了之。

马青是否敢否定的一个事实,也就是在505过后,伊斯兰刑事法课题最早在去年3月由巫统籍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贾米基尔在国会中总结的时候第一次所挑起?同时,拿督贾米基尔也是成立伊斯兰刑事法联合技术委员会的主要推手,难道马青就可以视而不见吗?

在巫统部长在国会提出伊斯兰刑事法课题后,很不幸的伊斯兰党的保守派领袖、特别是丹州政府,就掉入巫统的陷阱中,而导致最终巫统和伊斯兰党保守派联手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

社青团在丹州政府罔顾民联共同施政纲领、一意孤行后,果敢地议决冻结在全部层次与伊青团的盟友合作关系,马青是否又在12名巫统议员、当中甚至有者感触落泪支持伊刑法修正案的通过后,与巫青团划清界线?

2001年9月29日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的历史事件,已经告诉我们,马华上下包括马青根本不敢跟巫统这个国阵的老大哥呛声,当时马华甚至协助巫统将整个宣布粉饰为“世俗伊斯兰国”,这也是不容马青否定的历史事实!

巫统将会通过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继续利用马华在华社扮演双面人的角色,以便最后迫使民联解散,让巫统成为这个纠纷上的既得利益者。如果马青在这个课题上是诚恳的话,就应该拿出勇气向巫青团传达一个强烈不要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效仿社青团冻结与巫青团的所有合作关系。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国际秘书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
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