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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法案牵动政局重组 国阵成员党莫再犹豫勇敢改变

我呼吁国阵成员党若不认同巫统单方面行动,让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355私人法案暗渡陈仓变成国阵政府法案,就要把握时机,莫再犹豫勇敢求变。此不世之功绩,捍卫立国世俗体制之余,也能让马来西亚通过改朝换代而浴火重生!

根据《星洲日报》探悉,「巫统已初步草拟了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取代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355私人法案动议;为了安抚东马及非穆斯林情绪,法案据说将特别注明只适用于西马,不包括东马,以及仅适用于穆斯林,不包括非穆斯林。」

355法案的争论,是选举前最重要一次的朝野交锋。从哈迪阿旺私人法案能够摇身一变成为国阵政府法案,围绕此过程的攻防,国阵面临着瓦解的风险,国家也面对可能的社会分裂。整个国家为此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更甚者,许多对此课题不甚了解的政客,只会对政敌借题发挥的攻击,而不厘清事实和道理。

例如,沙巴进步党针对为何行动党没有反对1984年时355法案的修正,就质疑我党的诚信。事实是,大马伊斯兰法庭,从1965年最高刑罚权限为6个月监禁及不超过1000令吉罚款,20年后,在1984年(前首相敦马哈迪时代)修正,扩大至最高3年监禁、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及最多6下鞭刑。

为何行动党国会议员在1984年时不反对当时的修正?因为国阵政府阐明伊斯兰法庭的地位仅同于推事庭,其最高刑罚也恰如其分。那为何现在行动党又要反对?因为哈迪法案提议,要求提高最高刑罚为30年监禁、10万令吉罚款及100下鞭挞,这已经超越推事庭的权限,也超越民事庭的权限,不符合宪法精神。

哈迪法案的最大问题是,为何355法令的权限需要无限扩大?例如,从伊斯兰法庭的角度而言,通奸是大罪,目前伊斯兰法庭是3年监禁上限。若扩大为哈迪版本的30年监禁,这就意味着通奸和强奸是相等的罪行!在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罪成刑罚为不少过5年至不超过30年监禁。通奸是不道德,背叛原本伴侣,但是,总算是两情相悦,和强奸这个强行施加暴力、在不同意情况下发生关系的刑事罪不可同日而语。

一旦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可能会引发官僚主义滥权问题,例如申请卖酒执照时可能会施加限制,要喝酒的非穆斯林必须在一个地方围起来。因此,355法令权限必须要控制,不能无限扩张。

因此,行动党需要再三强调,我们反对哈迪版本的355法案修正,不是因为反伊斯兰。一句话,提高刑罚造成人害怕的是人,而不是敬畏「神」。反之,一味强调提高刑罚上限的哈迪版355法案,是不能强化伊斯兰法庭的。盟党公正党针对此法案的立场,就是要确保伊斯兰法庭与时俱进。要达到此目标,必须要投资及提升设备、训练人才,和修正系统上的缺陷。可惜,偏偏有政敌要断章取义。

除了此次修正专注在提高刑罚之外,另一个朝野都关注的因素,是355法案的修正将会引发政局重组。他说,总所周知,国阵政府若要确保江山,就必须制造反对党之间的分裂。巫统知道非马来人票转向国阵无望,才走偏锋采取引诱伊斯兰党的方式,对哈迪法案放行,罕见的让私人法案变成政府法案。这是巫统、伊斯兰党各取所需的方案,巫统达到民联分裂的议程、伊斯兰党可以向支持者交代神权有望。然而,这也是危险的玩火,民联固然因为伊斯兰党的激进保守化而分裂,国阵也何尝不会为了新朋友而抛弃旧朋友?

目前政坛的焦点,在于巫统伊斯兰党之间的眉来眼去,要怎么将暧昧的新联盟进行到底才能获得最大政治利益?巫统当然希望最佳状态是,新朋友虽然来了,旧朋友却不舍得走!巫统不能不想办法应付反对此法案的砂拉越国阵,因此,才有切割东马豁免的建议。反之,传统盟党马华、民政、国大党可有可无,巫统也不花时间去应酬了。

东马的国阵成员党,千万别太傻太天真,只要355法令修正案大门一开,肯定会影响全马,长时间来看,最后东马焉能幸免?例如,身在西马的东马游子,或在西马已经置业了的东马同胞,受不受此修正案的约束?

我强烈谴责巫统为了保住政权而和伊斯兰党玩火,强推355法案,罔顾名存实亡的“国阵共识”。我恳求各个国阵成员党,与其继续被巫统牵着鼻子走,倒不如勇敢求变,出走国阵让执政联盟瓦解,通过改朝换代而让我国浴火重生。

到底我国穆斯林有多支持355修正法案?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的调查结果就很好的点破此迷思:高达54.3%的伊斯兰党(PAS)支持者并不了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法案,另外有70.1%的马来同胞或穆斯林也不知道355法案的存在。

那为什么我们需要为了这个大多数穆斯林根本不了解的课题而分裂?这可以证明巫统和伊斯兰党是多么的自私!我呼吁国阵各成员党需要向行动党看齐,我们宁愿让民联瓦解也拒绝国家坠入陷阱!团结党、自民党、民统等,让国阵瓦解,国家将因此重生!

民主行动党沙巴州秘书兼西里丹绒州议员陈泓缣
于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在斗湖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