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在上周的报道明确指出,据称通过一马公司支付给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9亿9千300万美元以买回後者的购股权(options)的款项没有获得正确处理而下落不明。上述付款并没有出现在IPIC已经过审查的账目内,相反的,IPIC的账簿(books)显示一马公司在截至2014年12月,尚拖欠1PIC作为终止购股权的一笔附加4亿8千100万美元的费用。
这些购股权是在2012年抵押给IPIC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 以收购两家发电厂即Powertek Investment Holdings 和 1MDB Energy (Langat) Sdn Bhd高达49%的股权,这是IPIC为一马公司担保发行35亿美元债券而作为条件的一部份。
上述爆料在浮出水面後带来一组令人费解的情况,这包括:
- 一马公司通过IPIC的担保获得35亿美元贷款。
- 一马公司支付高达3亿美元予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以作为安排发行上述债券的“特定佣金丶费用与开销”[1][2]。
- 一马公司置放一笔14亿美元的“可退还订金“予IPIC作为抵押[3]。
- 一马公司终止授予IPIC或其子公司尔巴投资的购股权(options)并支付赔偿:
a.这笔9亿9千300万美元的款额是源自2014年11月,一马公司从开曼群岛投资中撤回的12亿2千万美元内[4];
b. 获得一组以德意志银行为首的银行财团贷款9亿7千500万美元[5][6];
c. 截至2014年12月,一马公司尚拖欠IPIC高达4亿8千100万美元[7]。
基于以上所述已知道的事实,扣除(1) 的35亿美元和(2)丶(3)及(4)所阐述的款项后,一马公司实际上在最终是面对一笔高达6亿4千900万美元的赤字!这意味着这家由财政部全资持有的子公司,即便获得贷款後但手上的现金卻是更少來告终!
你能想像到会如此异乎寻常吗?当一马公司沒有很有效地使用任何它已筹募的资金,为什麽一马公司仍要借这麽多钱,并根据今天的汇率而造成154亿令吉的债务呢?
即便是在4(a)和4(b) 的情况之下,亦如我在上周所发表的声明中所点出的是一项欺诈的借贷套利活动(round-tripping exercise),从方程式中移除向德意志银行财团借贷的 9亿7千500万元,并没有使到整个情况更加漂亮。
现在的问题是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纳吉,是否有针对上述的离谱贷款交易给予他的书面批准,因为一马公司的组织章程(M&A)117条文阐明,一马公司的任何交易,包括公司投资或任何的竞购重组,首相都必须给予“书面批准”
这也包括“任何“任何财务承诺(包括投资)丶重组或可能影响到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为了该公司利益给予担保的任何其他事项丶国家利益丶国家安全或任何涉及到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的政策”。
如果纳吉没有对上述债券的发行给予其书面批准,那麽一马公司的董事局必须因为违反了给予他们的授权而被采取行动对付。
然而,如果首相有授予他的书面批准,他就必须立刻向人民解释,为什麽他会为了发行35亿美元的债券而同意这麽令人难以置信的愚蠢和让人哭笑不得的条款,以致一马公司基本上在今天面对重大的金融危机。
资料来源
[1] http://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3-05-08/goldman-said-to-earn-500-million-arranging-malaysia-bond
[2]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heads-must-roll-in-1mdb-for-being-fleeced-by-goldman-sachs-claims-mp
[3] 1MDB 2014 Financial Statements pp101
[4] 1MDB 2014 Financial Statements pp93
[5]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4/10/07/1mdb-debt-idUSL3N0S218W20141007
[6]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my/article/deutsche-led-group-talks-over-us975m-1mdb-debt-0
[7] http://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exchange/news/market-news/market-news-detail/12408470.html
|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