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副部长马希尔今早于国会的口头回答,显示了我国的家庭暴力罪案正日趋严重。
根据以往的国会答复,2010年国内发生3173宗家庭暴力罪案,惟到了2015年,罪案宗数增至5014宗,相等于6年来暴增58%。
此外,马希尔所公布的数据还提及,家庭暴力罪案定罪率极低。纵使家庭暴力案件激增,但提控和定罪的宗数反而减少了。
在2014年,有358宗家庭暴力罪案获定罪,但2015年仅有145宗。而在提控宗数方面,也从2014年的1462宗稍降至1440宗。如果算入今年一月的数据,近期的平均定罪率仅为14.45%。
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至2015年9月间,共有4730宗案件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提控,而定罪的案件高达4021宗。85%的定罪率,与家庭暴力罪案的定罪率形成了明显的落差。
差强人意的定罪率肯定会令家暴的受害者对报警望而却步,因为绝大部分的投报都没能将施暴者绳之于法。政府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并立即纠正这样的趋势,否则等同于纵容施暴者,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
|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