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昨晚在发表言论时,已间接承认是首相及一马房屋计划在2013年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订于40万令吉。此举宛如“仰天吐痰,还罪于己”,到最后无疑在自取其辱。
部长在2016年3月16日的国会当中,指控我说谎,原因是我在国会提及,制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在40万令吉者,乃是联邦政府而非州政府。随着,部长还在2016年3月17日发表声明时,强调联邦政府不曾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订在40万令吉,因为有关权限落在州政府手上。
无论如何,部长承认,由首相发布的2013年/2014年经济报告书及2013年年度财政预算案当中,确实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订在40万令吉。惟他辩称,即便一马房屋计划被允许将最高价位订在40万令吉,可是,一马旗下的房屋当中,84%的价格是订在30万令吉以下的。
既然已经承认是首相及一马房屋计划早在2012年财政预算案(见表)就已制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在40万令吉,部长为何还要强词夺理,继续乱作文章?更甚的是,部长还自己打脸,招认他们在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会议当中,曾要求全部州政府确认六项事务,其中包括制定可负担房屋的价格。当时槟州城乡规划及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也有列席。换句话来说,国家房屋理事会迄今还没有断定每个州属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
一份联邦政府在2012年颁布的财政预算案,原本早就订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是40万令吉,但是4年后的2016年,部长却再叫所有州政府去讨论议决其订价。到底谁在说谎?就让人民来决定吧?
|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