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新社》昨天原有的报道,公账会主席拿督哈山阿里芬在受访时指我“令人厌烦”并标签为“政治机会主义者”。然而,有关新闻报道在哈山阿里芬指示下被编辑过了,因为哈山阿里芬宣称他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一类用词来描述任何一个人。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真的相信他,因为他进行了额外的努力以通知所有公账会成员《马新社》作出了误导性的报道。有关新闻在昨天傍晚获得纠正。
无论如何,上述事件只能很明确地凸显了在幕後有强大的力量,通过政府的官方新闻和巫统控制的新闻来源,例如《马新社》丶《新海峡时报》和《马来西亚前锋报》,试图采取对新闻叙事的控制。它看起来像是有人要把话套在公账会主席口中,专门去进行一些诽谤性的运动。
事实上,《新海峡时报》和《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新闻头条,对于那些真正有看过公账会报告的人,无疑是非常离谱的。《新海峡时报》在其封面头条中高调地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平反”,而不是报道公账会报告中已证明了的对于一马公司的批判。《马来西亚前锋报》也跟随这个论调,呼吁那些所有曾作出批评的人士向首相道歉。
然後,人们可以看到一马公司宣称,《公账会审查一马公司最终报告》是获得公账会所有成员达成共识下一致通过,我现在却去对有关结果“出尔反尔”。这些人是否生活在另一个现实当中,亦或他们只是要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去争辩究竟什麽是“黑”就是“白”呢?
让我把它记录下来,我在第一天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地点出已达成共识和一致决定的公账会报告内容。可是,即便公账会报告已提呈国会,惟一马公司丶《新海峡时报》丶《马来西亚前锋报》丶首相和其国阵的领袖,看起来却好像是持有一份不同版本的公账会报告。
获得一致通过,并已在上周四提呈到国会的《公账会审查一马公司最终报告》点出:
- 确认总稽查署无法验证一马公司至少有70亿美元的现金和海外资产,这包括
- 确认总稽查署无法验证Good Star Limted 和阿尔巴投资PJS Limited的持有人。
- 确认一马公司拒绝合作移交它的海外银行文件和其海外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来阻碍调查工作的进行,尽管总稽查署和公账会给予多次限期。
- 确认纳吉在一马公司的所有关键任命和重大交易,包括18亿3千万美元的Petrosaudi 投资和其处置丶65亿美元的债券发行丶121亿令吉的收购独立发电厂,以及撤换一马公司外部稽查公司毕马威和永安会计楼的书面批准是必要的。
– 涉嫌把一马公司Petrosaudi Limited的10亿3千万美元挪用到Good Star Limited;
– 转移35亿1千万美元至阿尔巴投资PJS Limited作为“可退还抵押金”丶终止期权”和“额外保证”;
– 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9亿4千万美元是所谓的“单位”;
– 一马公司Invesment Limited的15亿6千万美元投资在海外各种基金。
因此,基于以上述的可疑情况,公账会成员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建议一马公司前任首行执行员拿督沙鲁哈米和其他相关人士必须交由当局调查。
牵连到纳吉也是为什麽公账会一致同意的原因是,根据一马公司章程的117条文,作为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的首相,被赋予权力解散董事局。
任何已阅读到该报告第106页以及伴随着公账会调查记录的文字本,将无法在首相的角色和责任中找到任何其他的审议。在一马公司没有提供完整的银行文件和认证文件的情况下,公账会不可能“清理”(clear)首相,即便我们想要这麽做。
因此,我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如一马公司所拼命地指责我般对公账会的报告“出尔反尔”。我已经清楚说明,我对该报告的满意度只有80%,因为公账会可以做得更多以便揭开报告中援引的差异,因为它仍然是一个谜,这包括传召其他的关键证人。
无论如何,尽管有关报告缺乏完整性,但基于已获得的讯息,公账会报告已经能够达到充分确凿的调查结果和结论。那就是公账会的朝野两党所取得的共识。
|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