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发展机构在听取The Cove公寓代表麦克、丹绒武雅居民代表拿督壬吉萨迪亚的建议后,将会把相关建议列为“丹绒武雅‘突兀物’(Sore Thumb)填海地发展计划征求企划书”的条件,要求竞标公司遵循。
这些条件包括(一)发展商必须在工程前进行仔细的水文研究,确保附近居民、沙滩以及海洋生物不会受到冲击。(二)游艇码头的设计必须和当地社区与环境生态融为一体。(三)游艇码头必须要为沙滩游客服务,同时确保海洋清澈。(四)重新检讨原订填海20英亩的计划,设法将范围缩小,以及(五)发展商在进行工程时,必须秉持永续经营的环保概念。
槟州发展机构透过两阶段遴选得标公司,第一阶段是资格初选阶段,已于2015年5月15日截止。这阶段是鉴定有兴趣且符合资格的公司,入选单位共计三家公司,在财务及技术上均符合要求。
至于第二阶段则是让符合资格的公司提呈企划书。原订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但槟州发展机构后延迟至2016年4月29日。
槟州发展机构将会严格把关,详细参阅竞标公司提出的种种条件后,才会寻求槟州政府的批准。
征求企划书的目的乃是在于寻求有经验、能力佳的公司,来进行相关游艇码头工程。若发现工程进行时破坏环境,同时对社会、经济、人民及槟州造成影响,槟州政府将有权力随时终止该计划。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在槟城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