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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稽查司的报告揭露了政府部门滥用和挥霍了数以十亿令吉,而且可以提呈到国会公开示众,为什麽总稽查司调查一马公司的类似报告不能也呈上国会呢?

首相署部长拿督阿莎丽娜日前表示“政府无需把总稽查司的一马公司最终报告呈上国会。”她说,这是因为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审查一马公司的最终报告已提呈国会。
阿莎丽娜在国会以书面答复瓜拉吉打区国会议员阿兹曼依斯迈的询问时说:“公账会提呈有关的调查报告至国会以前,已经讨论过总稽查司报告。”

此外,阿莎丽娜在回答劳勿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的询问时指出:“ 总稽查司针对一马公司的调查报告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以确保公账会的整个调查讯息进程没有泄漏。总稽查司报告是专门为公账会而设。”

阿莎丽娜的答复证明了保密性和不透明度的根深柢固文化,从而掩盖它牵连到巫统和国阵高层政治领袖的诡计。

正是因为公账会提呈它本身对于一马公司的调查发现和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总稽查司的报告不能作为一份附录而向国会提呈。相反的,公账会报告有许多可让总稽查司的报告作为参考之处,所以这将有需要让总稽查司报告作为一份附录,为马来西亚民众提供所有相关资讯和证据的全貌。

虽然我们承认官方机密法令(OSA)是用来“确保公账会的整个调查讯息进程没有泄漏”,但现实上是有关的调查进程已结束,意即总稽查司报告应该立刻解密,内阁不能够继续把这份报告列为机密文件的地位 。

事实上,总稽查司也已经在昨天针对它审查其已选定的政府部门,提呈其定期的报告予国会和公账会。最新一期的报告揭露了多个政府部门持续滥用和挥霍数以十亿令吉的款额。

例如,根据2015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它揭露了3亿1千200 万令吉的水灾灾黎援助基金,以及22亿3千万令吉“生命之河”计划和14亿2千万令吉固体废料处理场的基金没有被妥善管理。

如果这些“部门”的弊端可以提呈到国会,而公账会甚至在之前已进一步对这些各自存有问题的项目展开调查,为什麽一马公司被施以保密的特殊需要,而且这只不过是另一家财政部持有的子公司呢?不是吗?

是否因为总稽查司的报告将牵连到财政部长兼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此有关的执行人员唯有绝望地通过各种尝试,以确保总稽查司的报告甚至不能提呈到国会,并且将“永不见天日”呢?

无论如何,如果纳吉认为这种指控是不公平且是设计来诋毁他的声誉,以及他绝对是毫无隐瞒的话,那麽纳吉应该立刻指示总稽查司的报告即时解密。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