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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阵背叛联邦宪法:马华、民政及国大党应该停止威胁辞官的把戏,与巫统一刀两断,因为巫统与伊斯兰党联合,通过简单多数票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而不是根据修宪的做法,寻求国会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

砂拉越人及沙巴人在国阵的大背叛下庆祝丰收节,原本国阵答应保留联邦宪法和针对国家课题进行全面咨询。在砂拉越大选后,砂拉越已经被背叛了一次,就是国阵并没有委任华人副首长,如今,国阵支持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阿都哈迪阿旺提呈伊斯兰刑事法案,这形同对联邦宪法的公然背叛。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企图逃避国阵支持伊斯兰党背叛联邦宪法的责任,他们声称伊斯兰党提呈的不是伊刑法法案。但是,国阵全体非穆斯成员党会员及沙巴、砂拉越政党都不理会他口是心非的言论及谎言,直接形容它为伊刑法。就连巫统拥有的《新海峡时报》在2016年5月27日 也刊登了新闻,并指它为提呈伊刑法法案。

由于伊刑法直接影响了联邦政府的内容及本质,任何关于推行伊刑法的提议,无论是部分或全面,都应该要以修宪的方式,通过国会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行动党反对伊刑法因为它不符合宪法,一个国家不能有两种刑事法,一群人以世俗法为标准,另一群人却以宗教法为标准。

同样的,这些法律不可以只在吉兰丹推行,也不可以在其它州推行。这可以从哈迪的私人法案不只针对在吉兰丹穆斯林推行,也要在吉兰丹以外的地区。行动党希望重申,我们不是反对伊斯兰,我们只是反对伊刑法,因为它与联邦宪法相违。

伊斯兰党主席提呈了私人法案,以在国会寻求简单多数票支持伊刑法,这也是不符合程序的。因为它必须根据修宪的做法。很明显的,伊斯兰党想要绕道,把这条法案当成普通法案只需简单多数,不必遵守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国会议员投票的支持。这是由于目前的137名穆斯林国会议员(伊斯兰党14名)不能构成三分之二。

由于伊斯兰党只有14名国会议员,伊党甚至不够人数形成112名的简单多数票,更加不用说需要三分之二或148名国会议员的通过。伊斯兰党只有获得国阵的支持才能通过,上个星期四,国阵支持伊斯兰党提呈伊刑法法案,以在下一个国会会议辩论。

马华、民政党及国大党声称,在国阵支持伊党推行伊刑法时,他们没有被通过、也没有被咨询。他们的领袖甚至威胁要辞官。马华、民政及国大党应该停止威胁辞官的把戏,与巫统一刀两断,因为巫统与伊斯兰党联合,通过简单多数票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而不是根据修宪的做法,寻求国会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

然而问题还是他们为什么没有那样做?至少他们可以退出国阵以示抗议,因为他们对国阵而言根本就是装饰的花瓶、没有价值,在国阵做决定之前,不需要问过他们或支会他们。马华、民政党及国大党之前甚至威胁说,如果巫统支持伊党推行伊刑法,他们将退出国阵。

为什么他们还没有退出国阵,也没有学行动党?民主行动党在发现哈迪坚决背弃与民联的信义后推行伊刑法,便与他断绝关系。行动党国会议员曾经在上个星期四伊刑法法案提呈国会时,反对伊刑法,当时,马华、民政党或国阵国会议员一个都没有反对。如今,行动党反而被怪罪。

当国阵犯错,马华不但没有叫支持伊党的巫统国会议员辞职,反而叫行动党辞职。马华如今是在运用他们对主流媒体的控制,来改变政治论述,把对国阵及巫统的责怪,都算在行动党头上。很明显的,马华、民政党及国大党拒绝担当及辞职,因为他们贪恋权位。

或许马华、国大党及民政党都应该要跟随吉打马华副主席及行政议员拿督梁荣光,退出马华但保留行政议员职,以抗议国阵支持伊党提呈伊刑法法案。马华应该退出国阵,但是保留部长职,这样一来可以显示他们原则上反对伊刑法,但是还可以继续享受部长的俸禄及待遇。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丰收节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