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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反对哈迪阿旺伊刑法私人法案获优先提呈的部长必须在来次的内阁会议中作最强烈的抗议

既然拿督黄家泉已经证实内阁没批准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优先在国会提呈,因此所有反对该法案获优先提呈的部长必须在来次的内阁会议中作最强烈的抗议。

既然内阁决策的精神是所有的决定必须得到所有内阁成员的共识,因此没有任何人,包括首相及副首相可违背内阁集体领导和共识的精神。

最近频频以英雄姿态发表反对哈迪阿旺私人法案的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和民政党全国主席马袖强,更必须在下次的内阁会议中清楚和强烈的表达他们反对哈迪的私人法案被提呈的立场,以及强烈谴责在国会支持哈迪的动议的阿沙丽那部长及罗期那副部长必须予以惩罚。

哈迪的私人法案能在没获得内阁的批准下获得放行,是非常危险及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对内阁集体领导的极大侮辱。

既然内阁没有通过,马华民政部长本来就可以通过内阁解决问题,设法不让有关私人法案在国会提呈,但是他们却选择争做英雄,表明若伊刑法获得通过,他们即将辞官,显示他们是在演一场政治秀。

马华民政是国阵政府的成员党,既然是政府决定(不管是谁的指示)放行,那马华民政就得负起责任。

无论马华民政如何抹黑、谩骂及嫁祸行动党,他们不能改变一个事实,行动党为了反对伊刑法与伊斯兰党断交,是国阵政府放行哈迪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