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主行动党州委会认为,国阵与伊斯兰党进行勾结以在国会支持伊斯兰刑事法议案为一项危险先例, 威胁着我国联邦宪法的崇高地位以及我国建国时期定下的社会契约。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在国会提出动议, 将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挪前,赶 在其他原本当日提呈的政府法案之前得以优先在国会提呈。
这举动让哈迪获准提出他本人的私人法案, 来寻求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如果这项修正法案获得通过, 它将扩大伊斯兰法庭的刑法权限至远远超出原本不超过三年监禁、五下鞭笞和五千令吉以下的罚款的刑事惩罚限制。
虽然这法案没有明确允许伊斯兰刑事法全面落实,如断肢和抛掷石头至死惩罚, 但这项修正法案将如同为伊斯兰法庭开启一道 防洪闸,并铺下道路为该法庭在未来扩展其权限。
哈迪的法案并不是一项惊人的举动,之前他已经连续三次在国会会议尝试提呈有关法案。 事实上,去年 民联瓦解也是因为他提呈这项法案所引爆。 无论如何,让人措手不及的是国阵竟然提出政府动议来支持, 使得这项私人法案可以得逞。 这举动是史无前例的, 马来西亚的国会历史里从未有任何一项私人法案可以在政府法案之前获得提呈。
非常明显的, 阿莎丽娜的动议绝对不会在没有得到国阵的明示下提出。 因此,国阵与伊斯兰党在伊斯兰刑事法上的勾结是不容置疑的。
再说,通过有关法案等同掉入国阵的另一个议程, 即分化原本已经脆弱的我国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 很明显的, 这是国阵和伊斯兰党的企图, 并给民主行动党单独套上反对有关法案等同反回教的帽子, 即使事实上其他国阵成员党如马华、国大党、民政党和其他政党已经公然反对有关法案。
这显示某些人在玩弄着一个有政治动机的行动。 不幸的, 国阵和伊斯兰党为了短期政治利益而选择了牺牲了我国的建国根基。
槟州民主行动党坚决反对这项法案, 我们相信我国原有的联邦宪法的崇高精神必须获得维护。 伊斯兰法律被限制在原本的范围内是有缘由的,而背后的智慧就是为了确保我国的刑事司法不会出现两个制度。 我们相信, 为了确保这个国家的人民能够获得公平、公正和法律面前平等的待遇,这个智慧必须优先于其他。
因此, 槟州民主行动党已经议决,所有七名来自槟州民主行动党的国会议员, 将会在下一个国会会议召开时, 针对这项法案投下反对票。
民主行动党槟州州委会 于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在槟城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