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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苏克里应该知道不投票就是等于支持伊斯兰刑事法

我在读到媒体引述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所说的,倘若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的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的私人议案在国会呈上的话,她将不会参与投票表决的报导时,感到不安。

这样的说法特别令人震惊,尤其是砂拉越国阵在最近宣布州内的所有成员党“将不会支持任何和伊斯兰刑事法有关的事务”。这个立场和砂拉越首席部长丹斯里阿德南所宣示的拥有多元族群人口的砂拉越将不会接纳这样的法案相符。

不幸的是,南希有关她将不会参与投票表决——无论是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的宣布,是和砂拉越国阵的立场相违的。事实上,当她表示哈迪的议案“不关她事”的时候,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很明显的是,国家会因着缺少她反对议案的票而蒙受重大和不可逆转的恶果。

她不参与投票表决的决定形同是在支持哈迪的议案,因为议案的通过需要出席下议院会议的国会议员的简单多数票。换句话说,任何反对议案的国会议员假如不出席会议的话,将会增加议案成功通过的机率。

假如这个修正案获得通过的话,这将意味着目前伊斯兰法庭所可以施予的“3-5-6”限制的刑罚,即三年监禁、不超过5千令吉的罚款以及六下鞭刑将会被取代。伊斯兰法庭将会被赋予权利施予除了死刑之外的任何伊斯兰教所允准的刑罚形式。

这将会让吉兰丹和登嘉楼的两项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下的大多数刑罚即时生效,如奸淫罪的100下鞭刑、性毁谤的80下鞭刑、酒醉的40至80下的鞭刑,还有那些被认为是异端和叛教的人被判罚不等的监禁刑期,还有财产被充公。

有鉴于此,我要呼吁南希重新考虑她的立场并随着她其他的砂拉越同僚投下反对票,我也希望后者可以信守他们的承诺。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升旗山国会议员再里尔佐哈里
于2016年6月8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