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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槟州联邦政府行动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再纳阿比丁奥斯曼一直不断莫须有地政治污蔑槟首长林冠英为首的希盟州政府,感到非常遗憾

我对槟州联邦政府行动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再纳阿比丁奥斯曼一直不断莫须有地政治污蔑槟首长林冠英为首的希盟州政府,感到非常遗憾。再纳阿比丁2008年至2013年两次全国大选皆被高渊国会选区的人民拒绝,他污蔑可行性研究已经完成83%的海底隧道不宜建造,换句话说就是“不可行”。

同样的,再纳指控一旦环境局属下的详细环境冲击评估不通过海底隧道这项计划,州政府就得赔偿损失也是不实的。事实是详细环境冲击评估一旦不通过,承包商得承担所有费用。

海底隧道及三条主要高速公路计划是以公开招标发标,计划价值63亿令吉。三条主要高速公路预料将在2022年竣工,至于海底隧道则将会在2027年竣工,届时预料第一及第二大桥将会交通饱和阻塞。

希盟州政府所建的高速公路或桥梁是不收过路费的,只有费用超过建大桥两倍价格的全马首个海底隧道才需要收过路费。再说,所收的过路费并不像国阵的过路费合约为承包商担保车流量,若使用的车流量不足合约所指定,政府还必须赔偿承包商。海底隧道则没有为承包商担保车流量,承包商自己必须承担车流量不足的风险,而不是州政府。

首长林冠英表示若兴建第三大桥的话成本将远比海底隧道低。无论如何,首长准备接受国阵领袖的挑战,只要联邦政府批准从新关仔角连贯至威北峇眼阿占兴建第三大桥,该桥将免收过桥费。

从海底隧道转为建第三大桥并不会导致任何损失,因为同样的承包商也有能力建造第三大桥,而且比兴建海底隧道远更容易。首长已经说过,州政府之所以能兴建免收费的第三大桥,主要是兴建大桥的成本远低于兴建海底隧道。

直到目前为止联邦政府还是拒绝批准兴建第三大桥,理由是详细研究报告还需再呈上进行商讨研究。须知,第三大桥详细研究报告动辄数以亿计,若联邦政府还是不批准,那这算亿的研究费谁该来买单?

通常在建筑业,承包商准备承担详细环境冲击评估不通过的费用,但前提是计划必须先原则上批准才能进行详细环境冲击评估。因此先原则上批准兴建第三大桥到底有何难?除非国阵害怕联邦政府批准兴建第三大桥之后槟州首长有能力兑现不必收过桥费的诺言。

为何联邦政府拒绝批准这项申请,即便是所有费用皆由州政府透过东家集团(E&O)进行的填海土地交换政策承担,联邦政府分毫也不用出?

最后,我要重申,槟首长不曾说过州政府因为范清渊的谎言与污蔑要告他诽谤。因为这是面对范清渊污蔑,公司形象蒙受影响的承包商权力。相反的,范清渊才真的扰攘着要告州政府。因此,州政府已经准备好面对范清渊的诽谤提告。

槟州首长政治秘书及亚依淡州议员黄汉伟
于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