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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发展机构应建立负责、透明和良好治理的机制

在雪州大臣卡立为人一位华裔出任雪州发展机构代总经理后,越来越多令人不安的事实已浮出水面。

我再次重复任何委任必须以才能而非以种族和宗教为遴选标准,被委任领导任何机构的人都必须具有公信力、透明化施政和拥有零贪污记录。

雪州大臣卡立已间接透露雪州发展机构因为管理不当、贪污和裙带关系而蒙受数十亿计的亏损。

职是之故,我再次促请反贪污局对被指涉及贪污的雪州发展机构资深管理层展开调查。

身在人民联盟的我们,必须承诺人民将以透明、负责和良好治理的原则施政。为了落实这个承诺,我们必须确保推举具有诚信的人选出任官资企业领导。

追究及调查雪州发展机构的损失和管理不当是当务之急。州政府必须审查该机构的户口,疑有朋党涉及的计划必须进行重估,必要时中止该计划,涉案黑手必须被确认和惩罚。

雪州政府应革新行政制度,建立一个更透明和负责的机制。这项工作必须以一群可信赖人士推动,并由稽查公司和非政府组织例如国际透明组织辅助。

身在人民联盟的我们,必须以雪州发展机构作为一个起跑点,建立一个负责、透明和良好治理的制度。

民主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
于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在巴生发表的文告